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新闻,宣布将对四名举报人颁发总金额超过3100万美元的奖励,以最新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接近2亿元。

这已是短短8天内SEC开出的第三波奖励,其赏格总规模已超过56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3.6亿元。

就国内而言,2020年3月新修订《证券法》明确,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而且要对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避免举报人被打击报复

就在不久前,4月2日,中国证监会也宣布拟对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8天开出超3.6亿赏格

SEC官网显示,当地时间5月17日,SEC宣布对四人颁发举报人奖励,总额超过3100万美元,其中2700万美元由两名索赔人获得,其提供的信息和合作帮助SEC采取了执法行动,使得受到损害的投资者追回了数百万美元。此外,一名举报人获得了约375万美元奖励,而另一名举报人获得了大约75万美元的奖励。

SEC举报人办公室代理主任Emily Pasquinelli表示:“无论是在调查开始时还是在调查过程中,举报人在调查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的奖励表明,举报人给出特定的、可靠的信息,并且对现有调查的成功作出重大贡献,他们有资格获得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奖励已是SEC最近8天内开出的第三次奖励,三次奖励总金额已超过5660万美元。

美国当地时间5月10日,SEC宣布将向两名举报人开出总计约2200万美元的奖励,并表示这些举报人的信息和援助对于SEC成功起诉金融服务公司,打击其违法行为至关重要。

当地时间5月12日,SEC再次宣布向举报人提供约360万美元的奖励,该举报人的信息和协助使SEC得以成功采取行动,对涉事相关违法行为展开新的调查。

累计162人受奖近9亿美元

据SEC介绍,自2012年发出第一次奖励以来,SEC已向162名个人发出了约8.73亿美元的奖励。所有款项均来自美国国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该基金的资金完全来自违反证券法者支付给SEC的罚款,且不存在从受害投资者那里收取或扣留任何款项来支付举报人奖励的情形。

SEC指出,举报人自愿向SEC提供原始、及时和可信的信息,帮助执法行动取得成功,就可能有资格获得奖励。当制裁金额超过100万美元时,举报人将获得的奖金总额为罚款金额的10%到30%不等。

在保护性措施方面,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规定,SEC保护举报人的机密性,并且不披露任何可能揭露举报人身份的信息。

从单个举报人获得的奖励规模看,最高的一次发生在2020年10月。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10月22日,SEC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将向一名举报人支付1.14亿美元的奖励,以感谢其对证券法执行作出的重要贡献,其中5200万美元为与SEC案件有关的赔偿,另有6200万美元是由另一个机构的相关行动引起的赔偿。

举报奖励机制日趋完善

就我国而言,随着近年来资本市场相关配套制度持续完善,对于举报人积极奖励的案例也逐渐丰富。

就在不久前的4月2日,证监会宣布拟对提供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陆克平等人违法违规等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依《证券法》《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给予奖励。

证监会表示,真诚欢迎市场各方面,特别是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确凿证据,愿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的人士,举报证券期货重大违法犯罪线索。

此前在2019年8月2日,证监会宣布,拟对提供廖英强操纵市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等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给予奖励。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而且要对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避免举报人被打击报复。

从证监会此前出台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来看,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经调查属实,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罚没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后作出生效的有罪判决的,酌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内部知情人员提供了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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