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張碩洋 記者 袁瑋)自2015年家事審判改革以來,徐匯法院在審判工作方法上不斷探索優化,今年1月在區婦聯的支持下,徐匯法院邀請上海心師聯盟工作室心理諮詢師參與徐匯法院家事糾紛調解和心理疏導工作。日前,徐匯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中成功運用心理諮詢課程緩解當事人極端對立情緒,推進案件順利調解結案。

馬超/攝(下同)

今年1月14日,民事審判庭法官張冬梅第一次見到案件原被告的女兒小蘭(化名)時,這位十二三歲的初中生小姑娘異於同齡人的成熟、沉穩給她留下深刻印象。“我不要理媽媽, 是媽媽犯錯誤了。”小蘭坐在法庭旁聽席上,語氣冷靜而堅定。原來,自2019年小蘭的父母離婚後,她一直跟隨父親生活。父親常常在小蘭面前講自己前妻的不是,漸漸地小蘭對母親產生了排斥心理,形成不良親子關係。家庭成員之間的不良關係爲小蘭父母產生財產矛盾甚至不惜對簿公堂埋下了隱患。

張冬梅意識到,問題的癥結其實在3個人的心理層面,要給小蘭營造一個積極健康的成長環境,單靠一紙裁判文書是遠遠不夠的。張冬梅聯繫了心師聯盟工作室的心理諮詢師,希望通過心理諮詢幫助3人解開心結。在張冬梅真誠建議下,小蘭和父母決定接受心理諮詢。心理諮詢師先對3人作了心理健康狀態評估,得知一家3口負面情緒成了困住彼此的牢籠時,3人都很震驚,小蘭和媽媽忍不住痛哭。接下來3次心理諮詢,心理諮詢師幫助他們疏泄情緒、調整認知誤區、進行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方式指導等。通過4次心理諮詢,小蘭和父母的心理健康狀態、家庭關係狀態均有較大程度改善。春節期間,小蘭還“破例”去媽媽那邊留宿了一晚上。就此,小蘭的父母重新審視了兩人作爲家長在對立過程中對女兒造成的二次傷害,最終重新協商,達成了共同撫養女兒的共識,將涉案財產作爲女兒的教育基金。

在案件接近尾聲時,張冬梅以“梅子阿姨”的身份給小蘭寫了一封信,在信中送給她一些與父母更好相處的貼心建議,並祝福她健康、快樂成長。在後續回訪中,張冬梅瞭解到,小蘭現在與母親的關係緩和了不少,生活、學習狀態也改善了許多,臉上的笑容更多了。

記者瞭解到,接下來徐匯法院將進一步研究心理諮詢對個案調解的功能,針對離婚、贍養等家事糾紛中的當事人,藉助心理諮詢師的專業力量,從人文關懷入手,將心理疏導與糾紛化解、審執工作相結合,既突出“剛性”的法律威嚴,又不失“柔性”的情感關懷,彰顯司法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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