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8日讯(通讯员 陈祎偲)为贯彻实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执法月”活动的全面开展,近日,杭州市富阳区多部门对宾馆(酒店)进行了突击检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1份。

富阳区城管局联合富阳区文广旅体局以及鹿山街道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前往富阳瑞莱克斯大酒店进行检查。

酒店的垃圾分类集置点是行动小组检查的第一站,富阳区城管局鹿山中队执法队员通过仔细检查,发现该处没有设立信息公示牌,且仍使用杂色垃圾桶,还有其他垃圾混在易腐垃圾中。

随后,行动小组继续深入酒店后厨、大厅、客房等地,发现后厨垃圾分类未落实管理责任人且分类准确率为零,大堂垃圾分类标识错误,客房仍主动提供一次性牙刷、牙膏、香皂、沐浴液、拖鞋、梳子等“六小件”,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针对发现的问题,富阳区区城管局及富阳区文广旅体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告知酒店负责人,现场向其送达《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在员工中做好《条例》的学习普及。

此后,行动小组还前往富春街道友谊宾馆进行检查,同样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执法队员向宾馆负责人送达文书,要求立即整改。

据了解,自《条例》正式实施后,富阳区“垃圾分类执法月”活动也同步启动。富阳区分类办积极筹划、精心准备,组织了一系列《条例》宣贯工作。

同时,为了创新《条例》宣贯工作,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垃圾分类执法月”活动推进的同时,区分类办还开展了《条例》知识竞赛,形成了全民参与、全域发力的垃圾分类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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