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经调查发现,在“饿了么”活动专区内容页内,展示的抵用券并非全部符合1折优惠,与宣称的折扣促销幅度不一致。对此,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为由,做出了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这并非饿了么第一次因“诱骗交易”遭遇处罚。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显示,“饿了么”的运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有多条行政处罚信息。早在2020年7月15日,“饿了么”因同样的原因遭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罚款25万元,并被责令改正。

评论员:惩戒乱象 要能触动灵魂

编辑:叶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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