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記者 魯哲)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問,一些人戶籍在上海,但是不在上海工作學習,這類人算不算“常住人口”?上海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市統計局二級巡視員丁俊“科普”了一番。

圖說:市政府新聞發佈會現場 上海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供圖

他說,有人認爲上海常住人口就是上海的戶籍人口,有人認爲除了戶籍人口,還要有上海居住證的人口,有人理解爲在上海居住滿半年或者滿一年的人口,這些理解都是不完整和不全面的。“常住人口”是整個人口統計、包括人口普查當中最重要的一個定義,在進行人口數據處理的時候,第一步就是要確定每一個人的常住地。

有四類人口算作上海常住人口:一是在普查時點具有上海戶籍且實際居住在上海的人口;二是在普查時點具有上海戶籍且離開上海不足半年的人口;三是在普查時點具有上海戶籍且在境外工作學習但未定居的人口;四是在普查時點實際居住在上海的、離開戶籍登記地滿半年及以上外省市戶籍人口。 我要爆料 聯繫電話:021-22899999新民網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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