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阿姨用鄰居自行車套擦拭狗尿,後爲消滅“證據”竟將車套點燃,致樓道起火五平米、部分自行車燒燬,逃生居民輕微傷。

庭審現場 海徐匯法院 供圖

5月17日,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放火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劉某因放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上海徐匯法院介紹,現年62歲的劉阿姨家中養了一隻寵物狗,平日裏喜歡帶着小狗下樓遛彎。因爲狗經常在樓道內隨地排泄引發樓內居民不滿,再加上自認爲常被樓內某居民污衊,劉阿姨屢次和鄰居發生矛盾。

庭審現場。海徐匯法院 供圖

去年11月某天的一大早,劉阿姨的小狗再次在樓道內排泄,爲避免被鄰居發現,也爲了報復一下“閒言碎語”的鄰居,劉阿姨摘掉樓道內鄰居自行車上的車套,擦拭狗尿後掛回車上。後因擔心被鄰居識破,她竟用打火機將車套點燃後揚長而去。

沒想到,火苗竄起火勢失控,整個樓道內5平米以上區域過火,一居民在逃生過程中被煙霧灼成輕微傷,樓道內的電動車等物品被燒燬,部分公共區域和房屋被煙燻,經過估價,損毀價值3.9萬元。

起火時監控畫面截圖 海徐匯法院 供圖

當日,劉阿姨即被抓獲歸案,如實供述作案事實,並在家屬幫助下賠償被燒傷居民2.7萬,歸還物業公司、居委會墊付的維修、清潔等相關費用7.2萬餘元,對受到影響的相關居民登門致歉並進行了一定的經濟補償,均獲得了諒解。

上海徐匯法院審理後認爲,劉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已構成放火罪,應予處罰。鑑於劉某本次犯罪行爲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且犯罪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在家屬的幫助下積極進行經濟賠償及補償,並取得所在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以及相關鄰里居民的諒解,故對其從寬處理。據此,法院以放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