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一条新闻冲上热搜↓↓↓

某在校大学生小徐,在一次使用某品牌快餐APP点餐过程中,发现APP客户端与微信客户端自助点餐系统存在数据不同步的漏洞,后其利用该漏洞,骗取兑换券或取餐码,在网上低价出售,并将方法传授给同学,造成某品牌快餐公司损失人民币20余万元。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分别判处小徐等五人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至一千元不等。

小徐的行为,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检察官提示:明知软件存在漏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该漏洞虚假交易,非法获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应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示:当然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受损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检察官提示

眼下,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交平台自发组建“薅羊毛群”,发布最新促销资讯,互惠互利。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我们应当提倡,但务必认真甄别是商家正常促销打折还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家产品。

为了更好地加强

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

赶紧来看看

检察官在做什么呢?

普陀

当网络保护遇见最美毕业生

近日,普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法治副校长顾晓军为该校5年级毕业生带去了“最美毕业季,法治伴你行——‘网事’知多少”的网络保护专题法治课。

奉贤

与公安、高校联合召开专题会议

近日,奉贤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及奉贤海湾大学城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

金山

案例教学进校园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至该区金盟学校开展案例教学,以检察院办理的现实生动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揭露不同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提醒广大青少年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供稿:普陀、奉贤、金山区院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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