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和著作權的區別有哪些?專利權和著作權都是屬於知識產權的一部分,但是很多人都分不清楚專利權和著作權有哪些區別,所以今天鑫彭知識產權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鑫彭知識產權--專利權和著作權的區別有哪些?

專利權和著作權的區別1、保護對象的不同

著作權所保護的並非作品的思想內容,而是表達該思想內容的具體形式。專利權則不同,專利法所保護的是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發明創造,它拋開表達形式而深入到技術方案本身。

專利權和著作權的區別2、保護條件不同

著作權並不要求保護的作品是首創的,而只要求它是獨創的。而對於同一內容的發明,專利權只授予先申請人。這是“獨創性”與“首創性”即兩者保護條件的差異。

專利權和著作權的區別3、兩種權利產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著作權均伴隨着作品的創作完成而自動產生,無須履行任何註冊登記手續。而相同內容的幾項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創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權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須採取國家行政授權的方法確定權利人。專利權的產生需要專利機關的特別授權,經過申請、審查、批准、公告,頒發專利證書等程序才能產生。

專利權和著作權的區別4、兩者的適用領域不同

鑫彭知識產權--著作權合同的獨有特徵有哪些?

版權亦稱“著作權”。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那麼,著作權合同的獨有特徵有哪些?

著作權合同的獨有特徵:

1. 一般特徵雙方法律行爲性。

在從事包括與著作權有關的民商事活動中,當事人實施的法律行爲,可以根據意思表示主體人數和表示方向不同而分爲單方法律行爲、雙方法律行爲與多方行爲。合同則屬於雙方法律行爲,即由兩個主體做出方向相反的意思表示所構成的法律行爲。雙方當事人處於利害關係相對立的地位。

2.獨有特徵

(1)在合同主體上,要求合同中的一方必須是作者或者其他有權處分發表權和作者財產權的人,簡稱爲“其他有權處分人”。其他有權處分人係指依法或者依約定享有發表權或者作者財產權並且能夠支配這些權利的人,如作者的繼承人、依約定獲得美術作品原件及其展覽權的人、依約定獲得作者財產權轉讓的人等,他們均有權將自己依法或依約定享有的權利依自己的意願進行處分。

(2)在合同標的上,所涉及的標的應當是可以被他人使用、被轉讓、被質押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和法律目前規定可以由他人代爲行使的人格權,如可以由他人行使的出版權、發行權、複製權、表演權等作者財產權,可以被質押的上述作者財產權,可以被他人代爲行使的作者的發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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