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机构建议适度提高煤炭资源税、环境税,大力支持非碳能源

“目前煤炭价格保持较低水平,可以适度提高煤炭的资源税、环境税,以达到控制煤炭消费的目的。”19日,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能源安全与新能源研究室主任刘强说。

在该研究所当日召开的《中国能源转型:走向碳中和》发布会暨碳中和与绿色能源发展研讨会上,刘强表示,中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消费仍占较大比重,亟待通过顶层设计倒逼中国能源体制加速转型。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9.8亿吨标准煤,其中56.8%为煤炭消费。

“到达项目周期的燃煤电厂应予拆除,腾出来的产能转移给非碳能源电力生产。另一方面,加大对非碳能源的支持力度。”刘强说。

《中国能源转型:走向碳中和》称,按照现有发展路径预计的碳排放水平与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仍有差距,因此,需要采取多项措施。

发布会上,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相关课题组建议,当前应大力发展碳中和技术体系,包括工业能源碳中和技术、交通能源碳中和技术、建筑能源碳中和技术,以及农业分布式和移动能源技术。

课题组表示,当前应推动天然气和甲醇等低碳清洁化石能源对煤炭、石油等高碳且环境影响巨大的能源的替代。如降低氢能、甲醇的市场进入门槛,把甲醇从危化产品目录中去除(甲醇毒性只有食用时才有,其可燃性易爆性都低于汽油柴油等成品油),鼓励下游企业实现从煤炭、成品油向醇醚燃料的转换。

同时加快发展智慧电网,实现非碳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和总电力生产的比重快速上升。“只有非碳电力比重超过了50%,进行电能替代才会带来碳排放量的下降,否则电能替代反而会增加碳排放。”刘强说。

课题组还建议,加快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尤其是加快发展更靠近电力负荷中心的海上风电,提升其在总能源消费和电力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对氢能的基础研究和工业化技术研究,尽快掌握核心科技,抓住未来氢能发展的机遇;加强对储能材料和储能技术的研究与商业化应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降低对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高耗能产品的需求。推动石油、煤炭工业从能源产业向化工产业的转变。

在交通能源碳中和技术方面,课题组建议,加强甲醇利用技术的研究,包括甲醇作为氢燃料电池介质的产业技术应用研究、甲醇混合动力汽车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在建筑能源碳中和技术方面,除了应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储能设施、智能电表、微电网等新技术设备外,要避免过度投资,严控新城建设,重新制定城市规划标准,减少大面积硬化广场,减少高耗能产品需求。

课题组表示,2030~2060年,应加快非碳能源的大规模商业化进程,即非碳能源占能源结构的比重在2031~2060年每年需提高1个百分点。可通过价格手段推动能源转型。在提高煤炭使用成本的同时,加大对非碳能源的支持力度,包括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财政减税等。但要慎用补贴政策,以免出现企业过度依赖的情况。

课题组还表示,要实现碳中和目标,2060年森林覆盖率要提高到30%以上(202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为23.04%),草原生态功能恢复,东部地区天然湖泊面积恢复到9万平方公里以上,河湖水体生态功能大幅度改善。为此,要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改善,恢复天然河流湖泊,恢复和改善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副会长孙贤胜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当前中国化石能源比例消费仍较高,同时中国经济体量大、人口多,短时间降低该比例是一件艰巨的任务。能源转型和碳减排应当是一个循序渐进、有阶段性目标推进的过程,不能“蜂拥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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