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汽車5月26日訊 (記者 王芳)日前,中國網汽車質量投訴平臺接到一位奔馳C級車主的投訴。根據該車主表示,自己的2019款奔馳C 260於2019年9月入手,但提車3個月後,就出現發動機故障燈亮,經4S店檢測後稱:車輛沒有問題,需要升級機車系統。但隨後,該車於2019年11月行駛過程中,再次出現發動機故障燈亮,且伴有車身抖動、無動力的現象,車主再次到店檢測,4S店方面表示:車輛沒有問題,還是需要升級機車系統。

此後,該輛奔馳C 260車在2020年6月、7月,以及今年5月24日均出現上述故障,到4S店檢測,對方也均稱:車輛沒有問題,需要升級機車系統。車主對此表示不能接受。

記者就此查閱了相關規定,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此外,如果車輛超出三包有效期,根據相關規定,在其保修期內,如果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也可要求免費修理。

根據上述投訴案例,奔馳經銷商及廠家應該積極配合車主,找出車輛問題,及時給予有效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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