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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險企參與長護險經營行爲 保護參保羣衆合法權益

原標題:規範險企參與長護險經營行爲 保護參保羣衆合法權益

來源:金融時報

銀保監會近日發佈《關於規範保險公司參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銀保監會首次發佈的對保險行業參與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服務工作進行規範與指導文件。

全國已有20家險企參與

在我國所面臨的人口老齡化挑戰中,老年羣體的健康問題不容忽視。數據顯示,我國失能、半失能老人數量超過4000萬人。另有分析預測,2030年和2050年,我國失能、半失能老人在老年人口數量中的佔比將分別達到17%和20%。

有鑑於此,促進長期護理保險發展成爲我國應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數量龐大這一現實問題的重要舉措。2016年,人社部發布《關於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我國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在15個城市啓動。去年9月,國家醫保局又印發《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新增14個試點城市,開啓爲期兩年的擴大試點階段。

保險公司是積極參與試點的重要社會力量。目前,共有20家保險公司參與國家級試點和地方自主試點。據瞭解,在已開展的試點項目中,以商業保險機構爲主的社會力量在政策落地、組織實施、資金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減輕了政府負擔,使政府主管部門從日常繁雜的經辦事務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做好政策設計、資金籌集和服務監管等工作;另一方面,發揮了保險公司專業優勢,降低了制度運行成本,提升了社會資源使用效率,增強了失能人員獲得感。此外,保險公司還通過參與服務,使自身經營管理能力得到了歷練,專業化服務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但是目前,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仍在試點階段,制度設計、服務體系、評定標準、管理流程等方面均處於探索之中。銀保監會人身險部主任陳映東此前就表示,針對長護險試點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將出臺一個試點規範性文件,重點對保險公司參與長期護理保險服務的投標行爲、服務能力、財務管理、風險調節機制、市場退出進行規範,壓實公司主體責任,確保服務水平和理賠質量,嚴肅查處違規問題,把這件利國利民的好事辦好。

這也是此次《通知》出臺的背景。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擬通過《通知》明確相關服務要求,加強服務流程管理,強化監督檢查,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助力制度更好地落地實施。”

據介紹,《通知》制定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規範保險公司參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經營服務行爲,切實維護參保羣衆合法權益,推動行業專業化經營服務能力的提升,在民生保障領域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形成保險業參與試點服務規範化運行機制,助力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穩健運行。

壓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

具體來看,《通知》對保險公司專業服務能力、項目投標管理、經營風險管控、信息系統建設、護理機構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確要求。

例如,在提升專業服務能力方面,《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按照長期健康保險的經營要求完善組織架構、健全制度體系、加強專業人員配備,具有經辦基本醫保或承辦大病保險的經驗和爲項目所在地提供專業化服務的能力,償付能力充足,公司治理良好。

除對項目投標進行進一步規範外,《通知》還意在強化經營風險管控。《通知》明確,保險公司承辦長期護理保險項目,應強化業務風險管控,規範產品管理與回溯,注重經驗數據積累,加強經營情況分析,對長期護理保險業務單獨覈算,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在合同中明確建立風險調節機制,保證服務的可持續性。

壓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加強業務和服務流程管理,強化內部監督與問責,也是此次《通知》的重要內容。

《通知》顯示,保險公司應加強對長期護理保險服務的管理,規範業務流程,強化監督檢查,保護參保羣衆信息安全,健全完善內部問責機制,對存在問題的機構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保險公司及分支機構應於每年3月31日前,分別向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上一年度長期護理保險項目運行情況報告。

在出手規範險企參與試點服務的同時,監管部門也將加強日常監管力度。《通知》透露,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重點查處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惡意壓價競爭;挪用、截留、侵佔長期護理保險資金;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發生服務能力嚴重不足或服務質量低下;合同期間內單方中途退出;泄露參保羣衆個人信息;其他嚴重影響項目正常運行的情況等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現階段長護險產品及服務的難點主要體現在人民羣衆對於護理保險的認知程度還不高,失能評估標準和護理服務標準體系尚未建立以及缺乏多元化的籌資機制。

《通知》還明確,支持行業協會參與制定長期護理服務規範和標準,探索建立護理服務機構服務評價體系。鼓勵搭建長期護理保險服務交流平臺,實現資源共享,提升行業服務效能。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引導行業提升專業能力,提高服務質量,強化依法合規,規範經營行爲,切實保護好參保羣衆合法權益。繼續支持行業協會發揮自律組織作用,促進資源整合與共享,提升行業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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