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月以來,29省份省級鄉村振興局相繼掛牌

5月31日,北京、福建、湖北、黑龍江、江蘇、浙江6省份省級鄉村振興局掛牌成立。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梳理發現,包括上述6省份在內,進入5月以來,目前至少已有湖南、吉林、廣東、廣西、遼寧、寧夏、陝西、山西、貴州、甘肅、青海、江西、雲南、內蒙古、海南、天津、安徽、河南、四川、西藏、重慶、河北、新疆等29省份省級鄉村振興局相繼掛牌。

綜合各地官媒報道來看,多個省份的省級鄉村振興局由省級扶貧辦調整重組而來,明確爲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規格,並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統一領導、管理。

不過也有個別例外:比如,江蘇省鄉村振興局規格爲副廳級。

據江蘇媒體“交匯點”報道,5月31日下午3時左右,江蘇省鄉村振興局正式掛牌成立。根據中央編辦批覆,經省委、省政府批准,江蘇省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重組爲江蘇省鄉村振興局,由省農業農村廳管理,規格爲副廳級,主要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不再保留省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

2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北街1號,“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牌子永久性摘下,“國家鄉村振興局”的牌子正式掛上。王正譜出任國家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洪天雲和夏更生擔任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華社報道指出,機構更迭背後,是我國“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各省份省級鄉村振興局相繼掛牌外,地(州、市)、縣(市、區)、鄉(鎮)、村級別的鄉村振興機構也已逐步成立。

比如,據《新疆日報》報道:6月5日前,全區各地(州、市)、縣(市、區)、鄉(鎮)、村四級將全部完成鄉村振興局、鄉村振興辦、鄉村振興站(中心)的掛牌。

另據《青海日報》報道披露,省級方案按程序報中央編辦批覆同意後,省委編委印發了《關於調整省市(州)縣扶貧工作機構設置的通知》,將省扶貧開發局重組爲省鄉村振興局,爲省政府直屬機構。將單設的8個市(州)及32個縣扶貧開發局統一重組爲市(州)縣鄉村振興局;將10個縣級與農業農村(農牧、水利)整合設立的扶貧開發機構名稱進行規範;將2個縣級民政部門承擔的扶貧開發職能調整到農業農村部門;大柴旦行委經濟發展改革和統計局掛鄉村振興局牌子。同時明確不再保留各級扶貧開發工作機構,單設的鄉村振興機構由同級農業農村部門統一領導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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