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

6月1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公布。

2020年,浙江交出了一份生态环境保护高分报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比例为94.6%,比上年上升3.2个百分点,无劣五类断面;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断面占97.9%,比上年上升4.1个百分点。全省92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比上年上升3.3个百分点。

空气环境质量在全国重点区域保持领先。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为93.3%;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9.4%。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继续领跑长三角区域,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实现全达标。

浙江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大幅提升。一、二类海水面积占比43.4%,三类海水面积占比13.4%,四类海水面积占比14.4%,劣四类海水面积占比28.8%。与上年相比,一、二类海水面积占比上升11.4个百分点,优良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从各县域来看,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的县(市、区)有56个,其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1.4%。

此外,浙江率先出台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出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重奖举报最高金额达50万元,已发出单笔最高奖金30万元,有效激发全社会共同发现查办环境问题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环境秩序良好的局面。全省共查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107件,罚款6.37亿元,五个配套办法案件1293件,其中行政拘留210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95件。

总体来讲,2020年浙江全省水和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执法监管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环境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持续上升。(总台央视记者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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