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星们注意了:这笔钱 要退!

《鬼吹灯》里的“大粽子”(“僵尸”)抱着手机,并向前来“索命”的“摸金校尉”隆重介绍自己投资的P2P又赚钱了;《那年花开月正圆》里面的小丫鬟自豪地向同事们炫耀自己如何理财有方;你最熟悉的明星笑靥如花地出现在某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硬广上,仿佛他的成功就是因为投资了这款理财产品……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及理财投资产品层出不穷,一些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推广或站台,存在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误导性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理财平台爆雷,为其代言的明星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6月1日,银保监会就近期监管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发布会上表示,在稳妥推进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方面,截至3月末,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网贷机构1387家,未兑付借贷余额7161亿元,比去年末减少79家、1046亿元。

其中,对已立案的999家机构,依法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引入征信系统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追偿专业化水平。

这些年明星代言的理财产品

代言过金融产品、为P2P站台的明星可真不少。

比如早在2016年,著名演员张铁林代言的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调查,张铁林也成为第一个因代言互金平台被投资者声讨的明星代言人。彼时,就有投资者表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但事发后,张铁林从未对此事做过公开回应。

2016年4月,“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爆雷,被套牢的投资者达上万人。案发后,不少投资人自称是看了潘晓婷的代言广告才进行了投资,更有一些投资人齐聚在潘晓婷撞球馆前要求赔偿。一时间,维权矛头直指其代言明星潘晓婷。

法院认为难以认定潘晓婷在该案代言中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也无证据证明潘晓婷牵涉在集资诈骗罪中。但在“中晋系”爆雷后,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所有代言费。

2020年7月,互联网金融平台“爱钱进”爆雷,其背后涉及到37万投资人近190亿资金,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此事将湖南卫视知名主持人汪涵等人卷入舆论的风暴。汪涵曾在2016年到2018年间作为“爱钱进”的代言人,2019年2月,中国乒乓球队前总教练、奥运冠军刘国梁成为“爱钱进”的“幸福体验官”。最终,汪涵、刘国梁不得不对此发表道歉声明,表示将敦促平台解决问题。

几乎前后脚,湖南卫视另一名知名主持人杜海涛曾代言的理财产品“网利宝”也不能兑付。随后杜海涛发布声明,表示会积极跟进事件进展。

过去几年,金融碰上互联网,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迅速崛起,积聚了大量的财富,并豪掷千金请来影视明星为其背书。不仅是代言、站台,形式也是花样百出。以“爱钱进”为例,2016年前后,卫视、网络最火爆的影视剧、综艺节目,几乎都能看到它的身影,比如《老九门》《那年花开月正圆》《鬼吹灯》等,“爱钱进”采用小剧场等形式,深度的广告植入,因此知名度大增。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鑫琦资产、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等多个风险平台“爆雷”,这些平台都有现役大牌明星为其代言,像黄晓明、范冰冰、郎朗、唐嫣、赵雅芝、唐国强、张铁林等,几乎将各个年龄段的受众群体“一网打尽”。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多家央媒对明星代言“翻车”现象集中关注。

“不应给明星打擦边球、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对于不爱惜自己羽毛、不惜以恶劣社会影响为代价谋取利益的明星,社会不能一忍再忍,应探索出台措施追究其连带责任,让其凉凉。”5月17日,新华社就一起合同诈骗案发文,涉案品牌茶芝兰明星代言人马伊琍也站在了舆论中央。5月17日下午,人民日报评论也发文称“明星代言须守住底线”。

银保监会曾警示明星代言五大模式

今年4月22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二期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做到“三看一防止”,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性高、专业性强,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目前,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代言种类繁多,常见模式大致有以下五种:

为P2P平台代言。近年已有明星代言的平台爆雷,导致参与者资金受损。

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如“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已导致万余名投资者遭受资金损失。

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代言。网络平台操作更便捷,但也容易存在风险提示、投保告知不充分等问题,消费者切忌因明星代言而忽略风险告知事项。

为金融产品、平台站台。如“泛亚有色”曾邀请某学者出席活动,利用名人光环对公众造成消费误导。

为银行保险机构某类产品或整体品牌代言。如明星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大使或宣传大使。

此外,部分粉丝无底线追星,为明星集资打榜等不理智追星行为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一些集资乱象。还有的利用名人效应过度营销宣传诱导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有可能引发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

银保监会还表示,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做到“三看一防止”。

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消费者应选择有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可以登录金融监管部门网站、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机构有关信息,或者向当地金融监管单位核实机构资质。

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要了解产品类型、条款、风险等级、告知警示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要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更要摒弃一夜暴富观念。

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投资理财风险和收益并存,消费者面对营销宣传时,要重点关注是否如实地披露了风险和收益,以防被误导或欺诈。对承诺高于平均收益率的金融产品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虚假宣传。

四要防止过度借贷。理性看待借贷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宣传,保持理性金融观念,不盲目跟风消费、借贷和投资。青少年尤其要对粉丝应援、借贷追星、集资追星等行为保持理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

银保监会还要求,金融产品供给主体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合作方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今年初,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也发布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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