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银行遭遇骗贷早已不是新鲜事,但9年时间通过私刻印章、伪造财务报表等手段从多家银行骗取贷款超5亿元实属罕见。

近日,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案件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9年,山东济宁人季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山东长金昊煤业有限公司等20多家公司,通过伪造虚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购销合同等方式,指使多名结算员工从建行济宁分行、恒丰银行济宁分行等多家银行共获取贷款51742.9168万元。 

令人惊讶的地方在于,上述部分贷款是季某指使多名员工私刻“萝卜章”获取的,且刻章数量高达57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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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显示,季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与之前的行贿罪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此外,参与骗贷的多名员工也受到不同程度处罚。 

7家银行被骗贷共计超5亿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季某为山东济宁人,中专文化,是山东裕林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1年以来,季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山东长金昊煤业有限公司、济宁顺天经贸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公司,通过伪造虚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购销合同等方式,指使山东裕林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结算科多名员工从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宁分行、齐商银行济宁高新区支行、齐商银行济宁分行、恒丰银行济宁分行、建设银行济宁分行、农业银行济宁开发区支行、济宁农村商业银行共贷款51742.916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9年间,恒丰银行济宁分行前后被季某骗贷3次,涉案金额约1.5亿元,是涉案金额最高的银行。例如,判决书中的一起案例显示,201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季某安排曹某2办理贷款,后曹某2又安排徐某2、刘某3通过伪造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上下游公司购销合同等贷款资料,骗取恒丰银行济宁分行的信任,以山东长金某煤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从恒丰银行济宁分行骗取贷款。截至案发,尚欠恒丰银行济宁分行贷款本金9600万元。 

此外,齐商银行济宁分、支行累计被骗贷4次,是本案中被骗次数最多的银行,且有3起骗贷集中在2016年4月至2019年9月。其骗贷路径均为:季某安排员工曹某2办理贷款,后曹某2又安排其他员工通过伪造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银行流水等方式,再以季某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的名义,从齐商银行济宁分、支行骗取贷款。 

上述各银行将贷款汇入季某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用于购买房产、归还贷款本息、发放工人工资等支出。 

为骗取贷款私刻“萝卜章”57枚

除了骗贷金额惊人外,这位季老板还通过指使旗下多家公司的员工私刻57枚“萝卜章”,以便获取银行贷款。 

另一起判决书显示,2016年,季某安排被告人吴某伪造了天津森伟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的21枚印章,企图通过季某实际控制的金嘉威商贸有限公司从银行骗取贷款,因银行审核严格贷款未成功。 

据悉,季某指使曹某、徐某等人在实施骗取银行贷款过程中,通过经营“诚信工艺美术刻字店”的高某,刻造了包括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的共计36枚公司印章。 

记者注意到,参与骗贷的员工8名员工均因骗取贷款罪或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且被处罚金。而经营“诚信工艺美术刻字店”帮助伪造印章的高某,因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记者|肖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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