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祁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江蘇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江蘇省委批准,江蘇省紀委監委對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祁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祁彪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做表裏不一的“兩面人”,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有關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其子實際擁有企業18家;在幹部提拔、推薦過程中培植親信、搞“小圈子”,進行權錢交易,形成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充當地方政府平臺公司融資中介,通過虛增中介環節收取中介費的方式,收受鉅額財物,推高地方政府債務;夥同其子違規開展融資業務,募集公衆資金高息投向地方政府平臺,牟取鉅額非法利益,增加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濫用職權爲相關企業和個人在徵地拆遷、土地出讓金減免、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

祁彪背離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貪得無厭、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違紀違法行爲主要發生在黨的十九大之後,數額特別巨大,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蘇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江蘇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祁彪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蘇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祁彪簡歷

祁彪,男,漢族,1962年2月出生,江蘇建湖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年1月起,歷任建湖縣病蟲測報站技術員、上岡農作物病蟲測報站副站長、植保站副站長、農業局副局長;

1993年4月任建湖縣辛莊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5年1月任建湖縣草堰口鎮黨委書記(1994.8—1996.12中央黨校黨政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1997年4月任大豐市副市長(1995.9—1997.5蘇州大學政治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1年1月任大豐市委副書記;

2002年6月任鹽城市建設局局長;

2003年3月任阜寧縣委書記(2001.9—2004.7省委黨校科學社會主義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7年11月任東臺市委書記;

2007年12月任東臺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9年12月明確爲副市級,其間:2009.9—2009.12參加省高級人才研修班赴法國學習);

2011年6月任連雲港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6年5月任連雲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6年9月任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8年10月任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0年12月被免職。

(江蘇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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