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紀委監委”微信公號6月9日消息,日前,中國農業銀行鄂爾多斯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曹一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移交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指定包頭市監委管轄。由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紀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包頭市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經查,曹一剛身爲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濫權妄爲,亦官亦商,把貸款客戶當作搖錢樹;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紀律意識淡漠,違規收受禮金禮品,向客戶無償借款,違規經商辦企業從事營利活動;生活上腐化奢靡,經濟上貪婪無度;利用職務便利損公肥私,貪佔國有財產,搞權錢交易,爲他人在貸款授信或審批、處置不良貸款、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發放貸款,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曹一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包頭市監委已將曹一剛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曹一剛開除處分。

個人簡歷:

曹一剛,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內蒙古鄂爾多斯人,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8年10月被開除黨籍,2021年5月17日被開除公職。

1992年11月,中國農業銀行伊克昭盟中心支行電腦信息科副科長;

1995年3月,中國農業銀行伊克昭盟中心支行電腦服務部經理;

1998年6月,中國農業銀行伊克昭盟分行國際業務部經理;

2000年8月,中國農業銀行伊克昭盟分行第一營業部黨總支書記、主任;

2001年8月,中國農業銀行鄂爾多斯天驕支行黨支部書記、行長;

2005年7月,中國農業銀行鄂爾多斯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2年4月,中國農業銀行烏海分行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

2012年8月,中國農業銀行烏海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主持工作);

2013年5月,中國農業銀行烏海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3年11月,中國農業銀行鄂爾多斯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7年10月,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特殊資產經營部工作。

(原題爲《中國農業銀行鄂爾多斯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曹一剛被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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