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圍堵信貸資金違規入樓市 監管“放大鏡”聚焦資金鍊 

監管將目光放在了小貸公司、融資擔保機構身上,這意味着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的監管對象,從銀行擴大到了類金融機構。

◎記者 張豔芬 ○編輯 陳羽

爲促進房貸市場穩定發展,當前各路炒作資金鍊均被相關監管部門盯緊。

繼多地圍堵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後,近期,重慶、內蒙古、廣州、深圳等地陸續發佈相關文件,對小貸公司、融資擔保機構的“過橋貸”“尾款貸”“贖樓貸”等業務展開約談和監控。

監管將目光放在了小貸公司、融資擔保機構身上,這意味着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的監管對象,從銀行擴大到了類金融機構。

6月初,廣深兩地最先傳出嚴查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消息。近期,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不僅對轄內9家主要從事贖樓擔保業務的融資擔保公司進行集體監管約談,還對富德、企聯、金贏信等5家小貸公司進行了監管約談。其中,就要求重點自查涉及房地產“貸款擔保”或“委託貸款”相關業務。

一位從事小貸業務的人士告訴記者,“首付貸”被禁止後,與其有相似功能的“過橋貸”和“贖樓貸”也是可以爲房產交易者提供短期資金週轉的業務,對於購房者而言,它們均具有槓桿性質。中介機構在其中起到了對房產交易買賣雙方交易“謀劃者”的作用。

既能對接市場一線購房者,又能連接銀行、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並熟悉各項資金“騰挪術”的中介,已經被各地監管部門“貼身盯梢”。不久前,因參與違規炒房,深圳“深房理”相關29名中介從業人員被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列入黑名單。

近日,重慶銀保監局發佈文件透露,該局已制定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排查方案,要求銀行機構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爲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合作。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爲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諮詢和服務,不得引誘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貸款資金。

同樣,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亦從嚴規範渝籍小貸公司獲客渠道和方式,引導小貸公司直接通過市場營銷獲客,嚴格限制從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助貸平臺獲取客戶。

在此前銀保監繫統要求銀行自查行動中,不少銀行因爲涉及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而領到罰單。近日,北京銀保監局連續發佈6張罰單,其中就有4家銀行因涉及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問題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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