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調任不到一年,西藏公安廳副廳長落馬

今天(6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趙濤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從履歷上看,趙濤自從西藏民族學院畢業後,一直在西藏工作。從政以來,他有豐富的公安、司法系統工作經驗,曾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西藏自治區林周縣委書記,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等職。值得注意的是,截至被查。趙濤在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的位子上還沒有坐滿一年。

趙濤的落馬,只是當前強力反腐行動的一個縮影。近段時間,已有多名公安、政法系統官員被查。據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第一次新聞發佈會透露:“自2月27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議召開以來,截至6月8日,全國有12576名幹警主動向紀委監委投案。立案審查調查涉嫌違紀違法幹警27364人,留置1760人。處理處分違紀違法幹警72312人。”

這些數字背後,是政法系統“打虎拍蠅”的強力動作。在趙濤之前,全國已有多個省區的公安廳的官員被查。

2020年12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王來明落馬。12月16日,雲南省公安廳原保留副廳級待遇幹部湯躍宏被查。2021年4月9日,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落馬。4月15日,海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儋州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易向陽被開除黨籍和公職。5月21日,福建省公安廳原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副廳長級)陳小兵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同樣在西藏自治區,近期還有一名落馬官員也來自公安系統:4月27日,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朱江被查。

公安與司法系統的反腐工作,不僅關乎官場政治風氣,也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關。一些地方的公安幹部甘願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想要實現“掃黑除惡”的目標,淨化社會風氣,捍衛民衆生命財產安全,必須清除政法隊伍中的“蛀蟲”。

對此,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早有判斷。在《以“零容忍”態度清除“害羣之馬”》這篇文章中,作者指出:新松恨不高千尺,惡竹應須斬萬竿。掃黑除惡、懲腐打“傘”,贏得的是黨心民心,淨化的是政治生態,夯實的是執政基礎。 

事實正是如此,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面對黨紀國法,腐敗官員不應有任何僥倖心理。對那些隱藏在幹部隊伍裏的害羣之馬而言,主動投案是最正確的選擇。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編撰 / 黃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