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仍有貸款中介頂風作案 爲完成“KPI”違規發放經營貸

記者:彭妍

樓市調控繼續升級,廣東、深圳、天津等城市接連發布多項針對樓市的調控政策。其中,嚴查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成爲重點。

另一方面,市場對貸款資金買房的需求依然較大。《證券日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仍有貸款公司、擔保融資公司通過多種方式違規協助提供經營貸購房,並向記者保證其操作“安全”。

部分信貸中介機構工作人員還向記者透露,爲了完成放款量的任務,會根據客戶的要求匹配不同銀行的貸款產品,在名下沒有經營企業的情況下,可以包裝“公司”,但不收取任何費用。

銀保監局再出手

提高挪用經營貸成本

6月1日,銀保監會召開了主題爲“近期監管重點工作新聞通報”的新聞發佈會。此次會議明確,將防止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作爲常態化監管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此前,廣東銀保監局發佈《關於防範“貸款中介”誘導購房者違規套取貸款的風險提示》,風險提示稱,廣大金融消費者要對此類行爲提高警惕,選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正規渠道獲取金融服務,警惕“貸款中介”誘導購房者違規套取貸款背後隱藏的風險。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後續房貸市場大整頓工作將全面鋪開,各類貸款業務需要合規操作,相關房企和中介也需要深刻理解銀保監會的監管精神。

經營貸款是以中小企業主或個體工商戶爲服務對象的融資產品,借款人可以通過房產抵押等擔保方式獲得銀行貸款,貸款資金用於其企業或個體戶的經營需要。這種貸款是支持中小企業經營的普惠性貸款,更是被明令禁止流入樓市的。而現實生活中,經營貸流入樓市並不少見。尤其是當經營貸利息低於按揭貸款時,在一些中介機構的誘導下,部分購房者利用註冊的公司騙取經營貸,用於支付首付款。

部分貸款中介

稱“可操作”經營貸

儘管監管嚴查經營貸、消費貸流入樓市,但《證券日報》記者近期仍然多次接到貸款中介的電話,詢問是否需要經營貸、消費貸。其中不乏打着銀行下屬貸款機構旗號,實爲貸款中介公司的客服人員,以 “利率低”“時限長”“放款快”等理由誘導購房者,推銷通過“經營貸”“消費貸”等方式從銀行套取資金購房,暗藏諸多違規操作。

一家宣稱是北京銀行直屬信貸中心的工作人員對記者介紹:“近期房屋抵押經營性貸款利率優惠比較大,優惠後年息最低3.5%,10年期。”

當記者問及利率爲何如此低,“放貸款也會有考覈指標,這個月放款量還沒達到要求,我們員工也承受着考覈壓力。”上述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爲了完成放款量的任務,我們會根據客戶的要求匹配不同銀行的貸款產品,在名下沒有經營企業的情況下,可以包裝“公司”,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他還補充說:“目前貸款的人比較多,監管爲了調控,對各家銀行都有要求,而銀行自身也要完成放款指標,所以銀行把放款量的任務交給我們。”

此外,其他幾家貸款公司也電話告知記者稱,能幫助客戶“包裝”公司,申請到較低利率的經營貸資金。“從進件到放款大概十天左右,在名下沒有經營企業的情況下,可以提供公司。之所以能夠保證沒有風險,是因爲與銀行有合作關係”。

對於上述貸款中介的操作,一位銀行個貸經理向記者透露了其中的套路,“中介先是以低利息等口號進行宣傳,誘惑客戶上門辦理貸款;而在辦理中途以各種理由收取渠道費、中介費,最後客戶的真實借款成本其實並不低。”並且其還表示,“經營貸多是3年、5年期等中期貸款,套取用作購房風險很大,如果到期後還不上本金,可能還會陷入還錢的無底洞中”。

嚴躍進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實際上類似違規的做法有很多,也說明銀行任由一些合作伙伴類似小貸公司等亂營銷,且有誤導性的營銷,這都是後續需要積極管控的內容。所以一方面是銀行自己內部需要統一營銷口徑,另一方面是銀行和外部的合作需要進行嚴管。”

監管對貸款公司

開啓專項整治

儘管監管三令五申禁止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但是近期仍有多家銀行因此受罰,且違規成本也在升級。例如,6月8日,北京銀保監局公佈6張行政處罰信息,涉及4家銀行及旗下分支機構,處罰緣由主要包括“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法行爲”“採用不正當手段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等,對機構處罰金額達530萬元,相關責任人也遭到行政處罰。

從銀保監局開出的罰單也讓部分銀行貸款管理的漏洞暴露無遺。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對於跨行資金劃轉,主要在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下,不同的銀行之間建立資金從銀行流出去以後再跨行之間的追蹤,所有的銀行都應該配合,去開放信息查詢,才能把問題堵住。

“只有監管層將數據集中,進行挖掘和關聯性分析,並結合房產買賣登記的信息,纔可以通過聯合執法的方式,發現經營貸的流向。單靠銀行單兵作戰是不現實的。”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近期部分熱點城市加碼整頓經營貸違規炒房亂象,特別是對近期出現的中介對接、一條龍服務等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的現象加大監管。例如,近期,廣州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要求小貸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對存量儘快壓降、結清,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深圳也約談多家贖樓擔保公司和小貸公司,要求全面排查經營用途貸款擔保業務。

“繼此前對經營貸進行管控後,此次廣深兩地對違規流入樓市資金進行重拳監管,意味着被監管的對象進一步擴大,目前從傳統的商業銀行增加到融資擔保公司、小貸公司,真正體現了在金融貸款市場方面堵住漏洞的導向。”嚴躍進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嚴查“贖樓貸”等業務、嚴管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成爲近期的監管重點,相關購房者也需要注意風險。其他城市預計也會推進,主要是二線城市。

盤和林認爲,排查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需要多管齊下,比如過橋貸和贖樓貸,都是經營貸流入樓市的途徑,以短期貸款轉換過橋的方式,將經營貸變現用於買樓。說明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已經開始重視從根源上杜絕經營貸流入樓市的問題,不把經營貸流入樓市的渠道打掉,是沒有辦法從根上得到治理的。

經營貸違規入樓市一直是監管嚴查的領域。高壓之下仍亂象不止的背後,有多個主體的共同推動。“在監管強調控下,資金通過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主要原因就是按揭收得太緊,很多買房人貸不到款,那就要通過類金融機構去融資。另外,對於很多買房人來講,需要贖樓,爲了降低贖樓的週期,需要藉助中小金融機構,因爲目前按揭貸款週期太長,這是最根本的原因。最後,整個銀行資金面比較寬鬆,那麼經營貸的利率相對來說還是比較低的,未來要堵上這個漏洞,在信貸上要有合理的需求。”李宇嘉認爲。

不過,在盤和林看來,“貸款中介”生存的土壤是利益驅動。整治的方式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市場監管層面,嚴監管,要求數據真實性,保持處罰高壓態勢;另一方面是樓市,要穩定樓市預期,防止對房價的單邊預期,防止樓市出現泡沫槓桿雙高局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