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第七屆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告中國證監會,鄭商所對《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案予以發佈。本次修訂適用於動力煤期貨2110及後續合約,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案

2.《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淨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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