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過渡期至2022年底

來源:上海證券報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韓宋輝)爲加強對商業銀行及理財公司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以下簡稱現金管理類產品)的監督管理,促進現金管理類產品業務規範健康發展,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佈了《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存量現金管理類產品資產組合實際情況,比照資管新規過渡期順延1年的精神,明確過渡期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底,促進相關業務平穩過渡。

過渡期內,新發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應當符合《通知》規定;對於不符合《通知》規定的存量產品,銀行及理財公司應當按照資管新規、理財新規和《通知》要求實施整改。過渡期結束之後,銀行及理財公司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不符合《通知》規定的現金管理類產品。

在認購贖回和銷售管理方面,《通知》一是加強認購贖回管理。對於產品認購,要求審慎確認大額認購申請,合理控制產品投資者結構;對於產品贖回,要求加強對鉅額贖回的管控,針對具體情形明確強制贖回費用、延期辦理部分贖回申請或者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等措施。二是加強銷售管理。銷售現金管理類產品,應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不得宣傳或者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誇大或者片面宣傳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投資收益或者過往業績。

在支持銀行補充資本方面,《通知》允許現金管理類產品依法合規投資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對於存量,銀行及理財公司應以《通知》發佈日爲基準時點,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嚴格鎖定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的存量銀行永續債、二級資本債,允許持有至到期,但不得再新增投資不合規資產。對於增量,依據會計準則界定爲債性,且剩餘期限、評級等滿足《通知》各項要求的銀行資本補充債券,現金管理類產品可以合規投資。此外,《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已將債性的銀行永續債認定爲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銀行及理財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均可合規投資。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門將繼續在完善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市場化機制建設等方面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優化市場定價機制,引導保險資管、養老理財等長期資金合理對接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增量發行需求,提升市場廣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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