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超7萬億元市場要變天!監管爲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立規矩

“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發佈以來,資管產品相關制度配套文件一直在有序推進。6月11日,來自銀保監會官網信息顯示,銀保監會、央行近日發佈了《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投資範圍、集中度管理、流動性管理、槓桿率、偏離度等方面都做了不同程度的收緊,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強監管大幕正式拉開。

產品槓桿水平不得超120%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3日,監管就《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一年多,正式文件終於落地。

在投資集中度方面,結合監管實踐和貨幣市場基金監管規定,《通知》將每隻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於主體信用評級爲AAA的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存單佔該產品資產淨值的比例,從徵求意見稿中的“合計不得超過10%”調整爲“合計不得超過20%”。

同時規定,每隻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槓桿水平不得超過120%,發生鉅額贖回、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贖回20%以上或者連續5個交易日累計贖回30%以上的情形除外。

在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看來,《通知》從制度上對現金類理財產品進行規範,加快完善監管制度,補齊短板,促進市場有序健康發展,有效防範潛在系統性風險;有助於維護市場公平競爭,防範監管套利;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劃定120%槓桿主要是現金類理財產品具有高流動性,容易出現集中大規模贖回引發流動性風險,並對其他市場產生負面外溢效應,因此,監管部門對單隻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槓桿率上限進行了規定。

限制投資組合平均期限

現金管理類產品是指僅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每個交易日可辦理產品份額認購、贖回的銀行或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既是“資管新規”過渡期的產物,也是當前理財轉型的重要抓手。

2018年4月27日,“資管新規”發佈,要求資管產品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2018年7月20日,央行發佈《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規定“過渡期內,銀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的‘攤餘成本+影子定價’方法進行估值”,首次提出現金管理類產品概念,要求進行嚴格監管,並允許此類產品在一定條件下采用攤餘成本計量。

自《補充通知》發佈以來,現金管理類產品規模增長較快。來自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市場開放式產品存續規模爲19.51萬億元,佔全部理財產品的比例爲77.95%,同比增長5.39個百分點;其中現金管理類產品規模爲7.34萬億元,佔比爲29.34%。

北京商報記者關注到,現金管理類產品備受銀行理財轉型青睞的主要原因就是“流動性特徵”,且產品架構與貨幣市場基金相似,通常面向社會公衆公開發行,允許投資者每日認購贖回。

“允許投資者每日認購贖回,容易因大規模集中贖回引發流動性風險,風險外溢性強。《通知》有利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產品業務運作,防止不規範產品無序增長和風險累積,穩定市場預期,推動業務規範可持續發展。” 銀保監會、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爲加強久期管理,《通知》限制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不得超過120天,平均剩餘存續期限不得超過240天。同時,強化投資者分散程度。對單一投資者持有份額超過50%的現金管理類產品,要求在銷售文件中進行充分披露及標識,不得向個人投資者公開發售,避免不公平對待個人投資者;對前10名投資者集中度超過20%及50%的現金管理類產品,進一步提高投資組合久期、流動性資產持有比例等監管要求。

“當前,國內對現金類產品投資範圍、集中度、定價、久期和槓桿管理等方面均進行細緻規範,後續需要金融機構針對現金類理財產品特點,完善內部產品管理流程、加強業務培訓等,提升機構合規意識。”周茂華說道。

單設過渡期至2022年底

在過渡期安排方面,《通知》充分考慮對機構業務經營和金融市場的潛在影響,合理設置過渡期,比照“資管新規”過渡期順延一年的精神,明確過渡期爲《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底,促進相關業務平穩過渡。

《通知》允許現金管理類產品依法合規投資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對於存量,銀行及理財公司應以《通知》發佈日爲基準時點,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嚴格鎖定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的存量銀行永續債、二級資本債,允許持有至到期,但不得再新增投資不合規資產。

對於增量,依據會計準則界定爲債性,且剩餘期限、評級等滿足《通知》各項要求的銀行資本補充債券,現金管理類產品可以合規投資。此外,《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已將債性的銀行永續債認定爲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銀行及理財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均可合規投資。

過渡期結束之後,商業銀行及理財公司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不符合《通知》規定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對於現金管理類產品持有的存量銀行資本補充債券,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允許持有至到期。

“可以預見的是,產品規模收縮,會導致產品經理被動處置資產,會引發一定的負偏離問題。” 看懂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卜振興分析稱,但是銀行客戶選擇現金管理類產品一方面是基於收益,更多的還是基於安全性和流動性,這部分客戶的產品偏好並不會隨着新規的出現發生大的變動,只要規則統一了,產品規模就不會出現大的波動。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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