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11日消息(記者蘇桂除 圖文)近日,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持續關注瓊海動車站周邊人行道被共享電動車佔用現象,青桔、松果、哈羅、美團四家共享電單車企業瓊海公司負責人被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約談並責令整改後,四家共享電單車企業如期向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提交了整改方案。6月11日,新海南客戶端記者再次回訪發現,瓊海動車站周邊人行道仍然被青桔共享電單車佔用,整改不到位。爲此,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表示,基於海南蜜樂之行電動車租賃有限公司(青桔共享電單車)整改不到位,該局已對相關公司進行了立案查處,將根據相關規定從重處罰。

6月11日下午,青桔共享電單車依然佔道。

6月11日,新海南客戶端記者再次回訪瓊海動車站周邊人行道發現,經過整治後,相關路面出現好轉,但記者同時也發現,在原先被佔用的人行道上,還停放着一排青桔共享電單車,而松果、哈羅、美團已完全撤出,另擇路段停放。

6月11日下午,青桔共享電單車依然佔道。

隨後,新海南客戶端記者再次將路面情況向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反饋。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原先約談後要求各家共享電單車企業於6月11日上報整改細則方案,青桔共享電單車也向該局提交了整改方案,但其整改不到位被退回,他們已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下一步,該局將根據《海南省城鄉容貌與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海南省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對青桔共享電單車運營商的違法行爲進行處罰。依據《海南省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有“擅自佔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佔壓或者開挖城市排水設施的”行爲,由市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基於該公司(青桔)拒不整改,該局將從重對其進行處罰。”

爲何執法部門明令要求整改而不改?新海南客戶端記者就此採訪了海南蜜樂之行電動車租賃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因近期下雨,整改受到了影響,加之有乘客騎後亂停放。青桔一直按執法局要求在整改,已從後臺將該路面設爲禁停,“但也有整改不到位之處”,整改方案報給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了,但方案未完善被退回。

椰視頻 | 亂停放!瓊海四家共享電單車企業被集體約談

林先生投訴共享電動車違章停放>>>

“這些共享電動車雖然便民,但也要依法依規停放,不能將街道‘一佔了之’。”6月3日,家住瓊海市嘉積鎮的林先生向新海南客戶端記者投訴稱,瓊海動車站作爲一個公共場所,進站街道人行道被共享電動車擺滿,而這一違章停放的現象已經存在很久,希望政府部門進行管控。

6月4日,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以《瓊海動車站周邊人行道被共享電動車佔用 相關部門回應:堅決查處》爲題,報道了瓊海動車站周邊人行道被共享電單車佔用一事。

瓊海四家共享電單車企業被集體約談>>>

此事引起了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瓊海市公安交警大隊的高度重視,青桔、松果、哈羅、美團四家共享電單車企業相關負責人被集體約談。相關部門責令每家共享電動車企業必須清理佔用人行道違法停放的共享電單車,並在6月11日前報送整改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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