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家和萬事興”,家是社會最小的單元,家庭的和睦直接關係着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羣衆的幸福。壤塘法院一直積極推進家事審判庭建設,致力於用高水平的審判團隊和專業的家事審判庭化解最親近人之間的“家長裏短”。

5月19日,日曆上這個平平無常的日子卻是讓卓瑪(化名)看到曙光的日子。2019年7月的一天,卓瑪的老公扎西(化名)由於家庭矛盾糾紛離家出走,懷有身孕、患有疾病還有撫養二個女兒的她,在經過10個月的掙扎後,於這天到法院尋求幫助,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想要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二人的婚姻矛盾。

5月19日到6月9日,短短的時間裏我院家事審判庭承辦法官,在充分了解到二人的感情並未破裂,只是產生了一些誤會和矛盾後,積極開導雙方,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之規定,用春風化雨的調解讓二人重新拾起對建好自己小家庭的信心。

調解成功結案後,當事人及其家人不斷地向承辦法官表達着感激之情,“這根哈達獻給您!”當事人家屬用當地人最高的感謝儀式爲法官敬獻哈達。

【來源:阿壩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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