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的朋友借了你50萬不還

但是有一天

你剛好借了他的車

或者是看見了他的車停在某個地方

你能扣押嗎?不可以!

如果你強行扣押

那屬於違法行爲

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關於扣押他人財產

只有兩種情況下你可以考慮

一種是,符合留置權的情況

比如有個人找你修手機

你手機幫他修好了

他卻拒絕支付維修費

那麼你可以留下他的手機

行使留置權要求你

必須合法佔有他人可交付的財產

還要求你留置的財產

和他欠錢的情況

是因爲同一件事

否則不能行使留置

第二種情況

符合民法典自助行爲的規定

比如你開餐廳

來了一個人喫飯

但卻拒絕支付餐費

這個時候如果不立即採取措施

你可能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那麼這個時候你可以暫扣他財物

然後一定要立刻報警處理

因此,行使留置權和採取自助行爲

都有嚴格的條件限制

其他的情況都是

不可以扣押他人財物的

你正確的做法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通過訴訟保全對方財物的方式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以物抵債在民法典中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第四百一十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來源:融媒體資訊中心《律師在現場》

來源: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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