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11時許,西安公安碑林分局東關南街派出所接報警稱,在曹家巷小區發現一隻不知名的鳥類,求助派出所處理。東關南街派出所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該鳥類疑似是野生保護動物 ,找來大紙箱子將鳥帶回所裏妥善安置。

民警將野生動物帶回派出所後,立即聯繫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動物保護站等相關部門, 經西安市動物保護站工作人員現場介紹得知,此鳥爲蒼鷺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陝西省重點保護動物,民警已順利將蒼鷺移交西安市動物保護站。(記者 張成龍)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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