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美國駐港總領事出言污衊香港國安法,港保安局駁斥

[文/觀察者網 齊倩]在香港修例風波期間,一衆亂港分子公然與外國反華勢力勾結,以所謂“反修例”爲幌子策動暴力且不斷升級,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原則底線。

爲及時維護香港社會穩定,香港國安法於去年刊憲生效。其中第29條列明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果然,這戳到了某些人的“痛腳”。

近日,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稱,第29條規定是在“詆譭”他們的日常外交活動,他認爲這“令人震驚”(appalling)。

據路透社6月11日報道,本週三,史墨客接受採訪時出言抹黑香港國安法,污衊安全法的實施在香港創造了一種“強制氣氛”,威脅到香港的自由及其作爲國際商業中心的地位。

史墨客自2019年7月起擔任駐港總領事,此前曾在上海、北京等地從事外交工作。

史墨客緊接着聲稱,內地政府正利用影響力“詆譭”美國駐港使館的日常外交工作,如會見當地活動人士,“而這給這座城市蒙上了一層陰影”。他還表示,這種現狀“令人震驚”。

路透社稱,史墨客的“不同尋常的刺耳”言論,針對的是香港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29條規定,爲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發動戰爭”、“破壞選舉”、“煽動仇恨”等行爲的,均屬犯罪。

儘管香港國安法有明文規定,但史墨客等西方政客仍“揣着明白裝糊塗”。他口口聲聲說,因爲“人們不知道紅線在哪裏”,所以這個規定“對基本自由和商業活動有害”,“令香港未來處於危險之中”。

他還惡人先告狀,聲稱領事館不想讓任何人處於“尷尬的境地”,“人們與外國政府代表進行例行交流,就會被當作某種邪惡的東西,這令人震驚”。

自香港國安法刊憲生效,西方國家便迫不及待地“指手畫腳”,出言抹黑的論調同史墨客上述言論如出一轍。對此,我國港澳辦已經做出有力駁斥。

去年7月1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介紹,香港國安法第29條規定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裏所講的“勾結”,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對外交流交往。一般的、正常的對外交流交往,根本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

此外,香港保安局回應稱,“正常互動和活動”受到保護,並指責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修例風波”。一名代表對路透社表示:“根據調查和情報顯示,外國在資金、物資和其他形式的支持方面的干預十分猖獗。”

香港特區政府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告訴路透社,只有“仇華者”纔有理由擔心觸犯法律。她說:“(觸犯法律的前提是)必須有犯罪意圖,不僅僅是隨便聊天。”

對於史墨客所謂“香港國安法損害商業活動”的說辭,葉劉淑儀駁斥道:“我認爲他們沒有什麼可擔心的,除非他們決心利用外部勢力來傷害香港。我和很多商人談過,他們對經濟形勢非常樂觀。”

責任編輯:武曉東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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