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4300亿元CXO巨头,药明康德遭股东“偷偷”违规减持近30亿元后,送上了一句简单的道歉。

消息一出,股东就炸锅了——光一句道歉就完了吗?

违规减持近30亿元

6月12日,药明康德发布公告,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瀛翊”)出现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并表示致歉。

公告显示,在本次减持前,上海瀛翊持有公司 2053.83万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5月14日至6月8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合计1724.9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药明康德发现上海瀛翊“偷偷”减持是在6月8日,当日,公司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最新股东名册,注意到上海瀛翊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上海瀛翊收到核查要求后进行了自查,确认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后,才停止了减持行为。若非如此,上海瀛翊或已进行了“清仓式”减持。目前,上海瀛翊手中仍持有药明康德417.46万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以当前股价计,这部分市值仍约6亿元。

上海瀛翊的减持违规与此前的承诺有关。按照承诺,上海瀛翊作为委托投票方,其减持公司股份时须提前通知公司,并提前 15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等相关程序。

资料显示,2016年3月23日,药明康德实控人Ge Li(李革)与上海瀛翊就药明有限的股东决策签署《投票委托书》,上海瀛翊不可撤销的指定Ge Li(李革)作为其代理人并以其名义出席药明有限的股东会会议,并全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表决及行使与其持有的药明有限股权/股份有关的一切权利。

2017年3月17日,上海瀛翊出具《投票委托书的补充协议》,确认上述《投票委托书》的约定适用于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药明康德及各方持有药明康德股份的情况。

工作人员“背锅”

对于此番违规减持的原因,药明康德公告称,上海瀛翊就上述违反承诺给出的主要原因为:上海瀛翊减持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81%,未达总股本的 1%,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 A 股上市时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应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

公告称,上海瀛翊自查确认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后,已立即停止减持行为,并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瀛翊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告还提到,上海瀛翊已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对上市后减持公司股份事项所做之承诺,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对此,不少股东留言称:“违规减持岂能一句‘道歉’就可了之?”并要求用法律严惩。

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露出后续减持计划

在药明康德发布违规减持“先斩后奏”的同时,一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透露了为了更大的减持计划。

根据公告,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人除了上海瀛翊之外,还有其他21个机构。

早在药明康德股份制改造之前,即2016年3月,该22个机构就与Ge Li(李革)和Ning Zhao(赵宁)、张朝晖和刘晓钟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由Ge Li(李革)及共同控制人作为药明有限(股份制改造后,更名为药明康德)股东和董事均保持一致行动。

在上海瀛翊出现违规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合计持股比例变动为25.1596%。

药明康德公告称,信息披露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而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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