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和平發佈微信公號消息:

6月13日下午,廣東河源和平縣委宣傳部公衆號“和平發佈”發佈警情通報:6月12日,和平縣警方依法對兩名被確定爲新冠病例密切接觸者後,未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且未主動到相關部門進行登記,反而四處外出活動的違法人員執行行政拘留措施。

經查,6月1日,佛山市南海區疾控中心電話通知葉某龍(男,32歲)、葉某朋(男,35歲,均爲和平縣人)爲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觸者,要求兩人落實防護措施並實施居家隔離14天。

其間,兩人沒有落實疫情防控的規定要求,返回和平縣後,兩人還四處外出活動,給防控工作增加難度及帶來風險。

據和平縣流行病學調查顯示,兩人共造成次密切接觸者65人,一般接觸者71人,並導致葉某龍居住的小區樓棟實施封閉管理措施,涉及管控19戶共68人。

葉某龍、葉某朋兩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現依法對葉某龍、葉某朋兩人執行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