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3月30號,52歲的吳某在上海楊浦區平涼路一家金店內,搶奪兩條黃金項鍊,最終被店員抓獲。近期,檢察院將以搶奪罪對他提起公訴。而吳某的作案動機,竟然是炒股失敗,想用金項鍊換錢。

公共視頻顯示,事發上午9時30分左右,吳某走進店跟店員說要挑選項鍊。然後,他假模假樣端詳了片刻後,忽然揣着兩根總價值5萬多元的金項鍊,撒腿跑出店外。

店員發現後立刻追出去,在店門外將吳某摁住並報警。 吳某到案後交代,自己是因爲炒股投資失敗,欠下債務,經過黃金店時發現店內人不多,這才臨時起意搶奪黃金去換錢。

楊浦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俊介紹,認爲他涉嫌罪名是搶奪罪。由於他搶奪的財物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由於他認罪認罰,對他量刑建議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宣克炅 編輯:劉喻斯)

來源: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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