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意見本質上具有專門性這一屬性,而該屬性主要表現在做出主體、針對對象和出具意見三個方面。

●由於人員主觀判斷中存在着個體認知的侷限性與學科知識發展的侷限性,因此鑑定意見的產生也存在天然的自身侷限性。

●根據審查深度、人員要求及知識要求,認爲可分爲表面形式審查、相對專業審查和深度實質審查三個層面。

準確把握鑑定意見在案件辦理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前,雖然關於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正確運用鑑定意見已有較多的研究,但在司法實踐中,相關人員對鑑定意見在理解深度及審查運用上仍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與偏差。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從法醫學角度入手,簡要闡述鑑定意見的本質、鑑定意見的產生過程以及刑事案件中鑑定意見審查的三個層面,以藉此希望幫助檢察機關中的檢察官和技術人員在案件辦理時能更好地審查和運用鑑定意見。

鑑定意見本質上具有專門性這一屬性,而該屬性主要表現在做出主體、針對對象和出具意見三個方面。在做出主體方面,出具鑑定意見的人員必須獲得專門性的從業資格。以法醫學鑑定爲例,在我國,相關從業人員必須具有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或司法部門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一般而言,該證書申請人必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才能獲得通過。在針對對象方面,鑑定意見所針對的對象必須是專業性問題,對於法律問題或常識性問題不屬於鑑定意見出具範圍。在出具意見方面,鑑定意見書的出具既要符合專門性的形式要件(如列明委託要求、鑑定人爲兩人以上並簽字等要求),也要符合內容科學、客觀並符合相關規範標準的實質要件。

鑑定意見產生的過程,實際上是將收集到的被鑑定對象表態信息與已有的系統化信息進行比較的過程。被鑑定對象表態信息,是指爲解決某一專門問題,鑑定人從送檢材料(或物體)中收集到的專門信息。獲得被鑑定對象表態信息的過程,既可是通過簡單的肉眼或物理感知信息(如死亡時間推斷中屍斑情況、胃內容物消化情況等),也可是經過特定技術流程處理後得到信息(如死因傷病關係判斷中組織器官病理改變情況以及爲確定親緣關係進行的遺傳信息檢測所獲得的DNA分型信息等)。系統化信息則可根據科學強度分爲相關經驗總結(如屍斑時間演變規律等)、知識理論(如疾病或損傷的病理學改變規律等)與標準(如《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法庭科學DNA親子鑑定規範》等)。顯然,無論是在被鑑定對象表態信息收集、已有系統化信息的確定中,還是在兩者的比較中都存在不同人員的主觀判斷過程。由於人員主觀判斷中存在着個體認知的侷限性與學科知識發展的侷限性,因此鑑定意見的產生也存在天然的自身侷限性。這也就解釋了爲什麼同一個案子會因不同鑑定人員或不同時間階段產生不同的鑑定意見。

在檢察機關刑事案件鑑定意見的審查方面,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根據審查深度、人員要求及知識要求,認爲可分爲表面形式審查、相對專業審查和深度實質審查三個層面。

表面形式審查,審查深度最淺,審查內容主要涉及鑑定意見的形式要件是否齊備。如鑑定文書是否有2名以上鑑定人、鑑定人是否簽字、鑑定人與鑑定機構是否具備資質證書等。顯然,表面形式審查只需具備一般法律知識即可,並不需要具備較強的專業知識,且檢察官或技術人員均可完成。

相對專業審查,審查深度居中,其審查內容既可是鑑定意見的程序方面,也可是實體方面,但均要求審查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才可進行。如2020年,李華被害案中對其死因審查發現,原鑑定意見書檢驗標準部分記載爲“《法醫學屍體解剖》(GA/T 147-1996)、《法醫學屍表檢驗》(GA/T 149-1996)……”實際上,相關標準已於2019年12月1日被新標準所替換,因此原鑑定意見書引用標準均屬錯誤。又如,在對張某強姦案中DNA鑑定意見審查時發現,原鑑定意見書在認定張某與被害人王某之女存在父女關係的似然率計算時是將不符合遺傳規律的2個STR基因座去除後計算,相關計算方法不符合標準要求。因此,在相對專業審查下,必須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背景的相關技術人員才能完成,而承辦檢察官則難以勝任。

與相對專業審查相同的是,深度實質審查人員也必須是具備專業知識技術人員,但其審查程度則相對更深,且往往涉及到相關原始資料的判斷與分析(如病理切片閱片、影像資料解讀以及色譜圖的分析等)。因此,在辦理這類案件時,檢察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紮實的理論知識與很強的實踐經驗,必要時尚需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參與會診。如孫某被害一案中,某社會鑑定機構出具死因鑑定意見爲,“死者孫某系患心肌炎、雙肺急性支氣管炎、肺炎,導致急性呼吸循環衰竭死亡。其全身多部位皮膚軟組織擦挫傷、升結腸挫傷等損傷是其死亡的誘發因素。”在該案死因審查中,檢察法醫人員通過對鑑定機構病理切片重新閱片,並結合外聘專家會診意見,發現原鑑定意見中心肌炎和肺炎病理診斷缺乏客觀依據。

綜上,作爲刑訴法規定的八大證據種類之一的鑑定意見既存在專門性這一屬性,又由於其產生過程中存在不同人員的主觀判斷而存在侷限性特點。在辦理刑事案件中,檢察機關相關審查人員對於鑑定意見的把握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展開不同層級的審查,從而準確運用。

(文中涉案人員均爲化名)

(作者單位:四川省人民檢察院)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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