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惠民保”惠民需多方合力

來源:經濟日報

被稱爲網紅保險的“惠民保”將被納入強監管軌道,一個更重保障內涵和質量的“惠民保”時代有望到來。6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了《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規範保險公司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業務的通知》,爲保險公司在各地開展的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業務,即惠民保首次定下規範的方圓。

說起惠民保,人們最熟知的是這種保險產品的親民形象。幾十塊的保費、幾百萬的保額、幾乎沒有投保的限制。自2015年深圳首開先河後,2020年惠民保在各地政府大力推動下遍地開花,出現了爆發式增長,掀起全民投保熱潮。據銀保監會數據,2020年,共有23個省份、82個地區、179個地市推出城市定製型醫療保險項目(惠民保),累計超4000萬人參保,保費收入超50億元。

惠民保的推出,爲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提供了一種有益的探索。就目前情況看,我國商業健康保險覆蓋率較低,保障主要集中在青壯年羣體,對於老年羣體,可供選擇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明顯不足,無法滿足社會多層次保障需求,而惠民保的普惠性則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傳統商業健康險的保障空白。

但作爲市場上的新生事物,惠民保本身也正處於不斷完善之中,目前大多數項目剛剛啓動,業務模式、保障責任、費率水平等仍在探索之中。惠民保的設計初衷本來是“一城一策”,但由於增長過快,部分地區保障方案數據基礎不足、缺乏風險測算,又未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基本醫保政策、投保規模等基本要素,雖已初步成燎原之勢,但各項目良莠不齊,“抄作業”的現象較爲普遍。

如何將好事辦好,真正實現惠民保的普惠功能?這需要監管者、各地政府和保險機構形成合力。

首先,頂層設計迫在眉睫。雖然惠民保是“一城一策”,但其公益性和社會性是相通的。在推行過程中,商業保險機構需要與各地醫保、衛生健康部門通力合作,這就需要國家有明確政策支持才能更順利地實現保障合作。但目前對商業機構、地方政府各自的職責範圍尚未有規範統一的界定。

其次,對地方政府來說,儘管惠民保屬於商業保險產品,但與社保互補明顯,作爲惠民保的“搭臺者”,理應爲“唱戲”的保險機構提供優良的經營環境。地方政府應該主動積極地在政策制定、大數據共享等諸多方面爲保險機構提供便利,協助保險公司落實普惠保險服務項目,讓參保者享受到高質量的保險保障。

最後,保險機構亟待提高風控能力,這是能否持續服務普惠保障的前提。就目前看,有部分承保公司出現了業務經驗、風控能力不足,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可持續服務能力不強等問題,這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此次銀保監會在《通知》中列出了負面清單,這實際上是爲保險公司設定了風險紅線,包括保障方案缺乏必要的數據基礎,參與惡意壓價競爭或承保價格低於成本,誇大宣傳,虛假承諾、誤導消費者,拖賠惜賠等情況都將受到懲罰。

此外,保險公司不要試圖用惠民保掙快錢或賺流量,這是明顯的短視行爲。只有提供貨真價實的普惠保險服務,纔可能得到長久的市場認可,這也是惠民保存在的終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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