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5日消息(记者 钟瑜)《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应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吐槟榔渣汁、吐甘蔗渣、吐口香糖、便溺,不乱扔废弃物。6月15日,记者走访发现,儋州那大城区部分街道仍存在市民随手扔垃圾、烟头等乱象。

记者看到,在儋州市商业巷的路面上,一些废弃塑料袋散落在道路两旁,随风飘散;在那恁路和商业巷交叉口,一瓶被碾过的豆奶饮料瓶则“躺平”在马路上,瓶口周围还有被碾压时喷出的豆奶,在阳光的照射下引来了苍蝇。“虽然每天都有环卫工人来清扫垃圾,但是随地扔垃圾的市民还是不少,让街道的卫生环境始终处于‘亚健康’的状态。”住在附近的市民刘女士说道。

在解放南路路段的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附近,虽然制作食物的商贩众多,但记者看到路面上并没有塑料袋或饮料瓶等垃圾,反倒是有不少烟头零零散散地被扔在马路牙子旁和石砖缝里。据记者现场统计,从一小门口到新华书店路段上步行10米距离,目测就有不下10个烟头,夹杂着烟头的路面令人不堪入目。

路面上随风飘散的塑料袋。记者 钟瑜 摄

被扔在地上的烟头。记者 钟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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