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15日消息(記者 鍾瑜)《海南省文明行爲促進條例》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公民應愛護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吐檳榔渣汁、吐甘蔗渣、吐口香糖、便溺,不亂扔廢棄物。6月15日,記者走訪發現,儋州那大城區部分街道仍存在市民隨手扔垃圾、菸頭等亂象。

記者看到,在儋州市商業巷的路面上,一些廢棄塑料袋散落在道路兩旁,隨風飄散;在那恁路和商業巷交叉口,一瓶被碾過的豆奶飲料瓶則“躺平”在馬路上,瓶口周圍還有被碾壓時噴出的豆奶,在陽光的照射下引來了蒼蠅。“雖然每天都有環衛工人來清掃垃圾,但是隨地扔垃圾的市民還是不少,讓街道的衛生環境始終處於‘亞健康’的狀態。”住在附近的市民劉女士說道。

在解放南路路段的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學附近,雖然製作食物的商販衆多,但記者看到路面上並沒有塑料袋或飲料瓶等垃圾,反倒是有不少菸頭零零散散地被扔在馬路牙子旁和石磚縫裏。據記者現場統計,從一小門口到新華書店路段上步行10米距離,目測就有不下10個菸頭,夾雜着菸頭的路面令人不堪入目。

路面上隨風飄散的塑料袋。記者 鍾瑜 攝

被扔在地上的菸頭。記者 鍾瑜 攝

被扔在地上的菸頭。記者 鍾瑜 攝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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