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網站發佈通告,爲保證本市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自2021年6月20日零時至2021年7月2日24時,全天禁止運載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通告同時稱,保障城市生產生活必需品運輸,確需進入禁限區域道路行駛的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需經市交通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聯合備案後(備案方式:登錄北京市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通行聯合備案系統,進行備案),按照規定的行駛路線通行。

來源:北京日報 北京市交管局

編輯:高迪

責編: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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