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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期貨日報:棕櫚油期權今日在大商所上市交易

記者 姚宜兵

今日,棕櫚油期權合約正式在大商所掛牌交易。

據期貨日報記者瞭解,首批掛牌交易的棕櫚油期權合約的標的期貨合約包括P2109、P2110、P2111、P2112、P2201、P2202、P2203、P2204、P2205、P2206,共計10個期權合約系列。以當前棕櫚油期貨主力2109合約爲例,該期貨合約對應的期權買權合約共計19個,掛牌基準價最高的爲P2109-C-6000,價格爲954.5元/噸,掛牌基準價最低的爲P2109-C-7800,價格爲92元/噸;對應的賣權合約也是19個,掛牌基準價最高的爲P2109-P-7800,價格爲1001元/噸,掛牌基準價最低的爲P2109-P-6000,價格爲66元/噸。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棕櫚油期權是我國首個引入境外交易者參與交易的期權合約,是中國期貨市場進一步完善市場體系、服務全球產業的又一重要舉措。棕櫚油作爲全進口商品,也率先實現了期貨期權、場內場外和國內國際全覆蓋,將更好地服務棕櫚油產業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該負責人表示,棕櫚油期權設計思路與大商所已上市期權品種保持一致:交易單位爲一手(10噸)棕櫚油期貨合約,合約類型包括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漲跌停板幅度與標的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相同,合約月份、交易時間和報價單位與標的期貨一致,最小變動價位爲標的期貨的1/4,最後交易日和到期日與豆粕期權相同,行權方式繼續採用國際商品期權通行的美式行權方式。

同時,棕櫚油期權將沿用現行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境外交易者開戶流程與現行要求保持一致。棕櫚油期權上市並引入境外交易者後,清算體系保持不變,將沿用現行期權和特定品種的核心清算模式。

風險控制方面,棕櫚油期權風控框架和市場監管總體規定與其他現有期權品種相同,即境內、境外交易者遵守相同風險管理和市場監察制度,實行保證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限倉制度、交易限額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等風險管理制度和異常交易管理、違規行爲管理等市場監察制度,上述風控、監察制度覆蓋了期權交易全過程。

北京合益榮集團總裁周世勇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大商所上市棕櫚油期權合約並引入境外交易者,能夠與棕櫚油期貨合約相輔相成,互爲促進,爲市場參與者提供全方位的風險管理工具。同時,棕櫚油市場完善的風險管理工具能夠更好地滿足境內外棕櫚油生產、加工和貿易企業的避險需求,也有助於促進含權貿易模式在油脂行業的發展,使油脂企業在原有的“一口價”貿易、基差貿易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利潤增長點和交易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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