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江银行追债5年背后:员工代替企业申请贷款 多项材料真实性均存疑

来源:中国经营网

记者:张漫游 

曾多次因贷款业务“三不查”而被监管层点名处罚的龙江银行,近日又被公布了一起贷款纠纷案件。

根据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自2016年起,龙江银行就在追讨一笔本金96万元的贷款,从贷款下发至今,这笔贷款的本息金额已达到256.94万元。而从目前案件审理的情况看,涉案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愿均存疑,且借款材料中存在多项造假。谁才是这笔贷款的真正申请人、获益人?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贷款用途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仍是谜团。

多项贷款材料系伪造

近日,龙江银行的一起贷款纠纷案件被公布,本是追讨一笔本金仅为96万元的用于微小企业经营的生意贷,然而案件却从2016年调查至今仍未结案。

本次最新公布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法院调查指出,2014年11月被告人于某、赵某向龙江银行申请了小微贷,并签订合同称贷款用于生意经营,贷款规模为96万元,期限12个月,自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19日,贷款年利率14%。同时,龙江银行与王某某和谭某某就上述贷款签署了《保证合同》。当日,龙江银行便将96万元贷款转入了案外人孙某某名下。2016年5月19日,龙江银行将四被告诉至法院。

龙江银行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于某、赵某偿还借款本息256.94万元,其中截至2020年12月14日,利息达到95.73万元及罚息75.37万元。

然而,这一案件背后却疑点重重。

法院审理发现,借款申请人于某和担保人王某某只是哈尔滨正阳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阳河公司”)员工。正阳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洪涛称:“当时资金遇到困难,需要向银行贷款,需要职工帮忙贷款,公司生产用。贷款是和职工商量的,职工是同意的,我没想让职工还贷款,这笔钱完全由公司负责。”

某国有银行地方分行管理层告诉记者,在申请用于小微企业经营的贷款时,公司员工并不具备申请贷款的资质,且在贷款审核过程中,需要提供一系列企业经营的证明,都可以证明贷款申请人与用款公司的关系。

不仅如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借款申请人之一的赵某向警方报警,称签订贷款的并非是她。法院审理后亦认为,经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上述借款合同中赵某签字并非本人书写及按手印,即赵某与银行之间并非真实的借款意思表示,而是由他人冒用赵某名义签订借款合同骗取银行贷款,赵某已向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报案,该案正在调查中。

同时,法院一审调查显示,谭某某、王某某等的保证合同亦非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龙江银行当庭提交但未出示的相关保证人资料里,大部分材料系虚假伪造;于某贷款申请资料中亦存在虚假资料,以上材料均是案外人为了银行贷款而向银行提供。

在案件最新审理的过程中,法院还指出,谭某某、王某某虽陈述在《保证合同》上签名,但称并不认识实际借款人于某,并不清楚《保证合同》的实际内容,即谭某某、王某某为于某的借款提供担保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说明谭某某、王某某系在可能受到欺骗的情况下提供了保证担保。

法院称,在两级法院对本案的历次审理中,案涉《微贷借款合同》所载明的实际借款人于某经法院合法送达始终未到庭参加诉讼,基于本案存在骗取银行贷款的可能性,于某的真实借款目的、借款用途及实际借款资金走向均有待公安机关予以侦查确定。

贷款业务数次领罚

针对此笔贷款龙江银行对其授信的原因、贷款尽调工作是如何开展的等问题,记者联系了龙江银行方面,但并未收到该行的回应。

不过,记者注意到,此前龙江银行多次收到监管对该行贷款业务的处罚。

2020年2月,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2020年3月,龙江银行齐齐哈尔拜泉支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对外担保案件发生”被罚60万元,齐齐哈尔讷河支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被罚30万元;2020年7月,龙江银行黑河北安支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40万元;2020年8月,龙江银行宝清支行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信贷资金被他人使用并形成不良,被处罚款50万元;2020年9月,龙江银行红兴隆支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形成不良,被处罚款40万元。

2021年1月,龙江银行哈尔滨分行及龙江银行营业部因个人信贷业务管理混乱,对贷款资料真实性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未尽职被罚50万元;2021年3月,龙江银行佳木斯沿江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被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龙江银行佳木斯建三江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20万元。

该行2020年业绩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龙江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24.23亿元,较2020年初增长3.92亿元;不良率达到2.19%,较2020年初增长0.14个百分点。

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四季度,辖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2.3%,比2020年初上升0.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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