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消息,6月18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成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成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款物合计9033.392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成信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合计11458.41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郭成信进行了最后陈述,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编:扈嘉翼、周璇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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