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消息,6月18日,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由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煤炭局黨委書記、局長郭成信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成信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款物合計9033.392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郭成信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合計11458.417萬元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相關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就本案有關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郭成信進行了最後陳述,對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不持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本案將擇期宣判。

責編:扈嘉翼、周璇

來源: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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