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作用,哈尔滨市安委办对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和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运输企业持续进行曝光,让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事故车辆

2021年1月2日18时07分,傅某驾驶经检验制动系行车制动不合格、超过核定载质量3%的黑AAJ18*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黑M3L2*号广科牌重型自卸半挂车)沿松北区世茂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丰源街交口处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恰遇张某驾驶黑AZ813*号宝骏牌小型普通客车沿丰源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此,致两车相撞,黑AZ813*号小型客车被撞后失控,又撞到张某南停放在路上的黑AG62H*号大众牌小型轿车,致三车受损,黑AZ813*号宝骏牌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宋某超当场死亡,李某瑞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驾驶人张某及乘车人姜某玲受伤。

经交警部门调查,傅某驾驶黑AAJ18*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黑M3L2*号广科牌重型自卸半挂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至事故地点,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其还存在经检验制动系行车制动不合格、超过核定载质量3%的违法行为,而张某、张某南无违法行为。此事故由傅某负全部责任,张某、张某南不负事故责任。

受损车辆

傅某驾驶牵引货车在道路上行驶前,未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未对车辆装载货物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并且在道路上行驶时,存在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这反映出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充分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时,存在侥幸、麻痹大意心理,造成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调查,黑AAJ18*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靠在哈尔滨市嘉骏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公司及车辆实际所有人对车辆安全状况和运输活动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流于形式,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哈市交警部门针对此次事故中运输企业存在的种种问题,对其企业法人代表及实际管理人员进行约谈,通报事故情况,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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