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鄭瑜/北京報道

今年以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幣市投機泡沫也令無數參與者心碎。另一方面,隨着風險加劇,近期在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會議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在此背景下,各地先後發佈通知“關停”“打擊”或“調研”虛擬貨幣“挖礦”業務,國內 “礦業”一時間被推至風口浪尖。

國內赴美股上市公司比特礦業(BTCM.US)近年來在經歷遭遇虧損後,轉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挖礦”,並在今年以來不斷加大力度佈局國內“礦場”。根據其4月的公告,比特幣是公司主要“開採”的虛擬貨幣,公司運營成果將很大程度取決於比特幣的價值。

“公司改變主業爲‘挖礦’,是因爲押注比特幣上漲,但虛擬貨幣行業未來發展不確定性極大。”有分析師在年初便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說道。

而隨着監管逐漸嚴厲,當下國內比特幣“挖礦”行業的命運陷入未知。多位業內人士證實,當前國內多地礦場開始關停、停電。

在此背景下,比特礦業是否會受到影響?對此,記者向比特礦業發去採訪函。比特礦業表示:“當下不宜接受任何採訪”。

“押下重注”謀轉型

比特礦業原名500彩票網,原本主業爲彩票相關業務。2015年以來,比特礦業多次在年報中表示,從自願暫停在線彩票銷售服務以來,直至報告日期,公司沒有從這些服務中產生任何收入,這導致財務業績在暫停期間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根據比特礦業2020年年度報告,公司2016~2020年,連續五年持續經營的經營虧損(Operating loss from continuing operations)累計超過18億元人民幣。比特礦業表示,體育彩票產品何時可以恢復網上銷售還沒有任何跡象。

自去年以來,比特礦業開始謀劃對虛擬貨幣業務的佈局:2020年12月其在官網宣佈,將佈局區塊鏈及加密貨幣領域。

根據比特礦業官網,2021年1月,比特礦業發行價值約9215萬元人民幣(1440萬美元)普通股收購比特幣礦機。同月,公司增持擁有3個加密貨幣礦場的子公司樂透互娛(08198.HK)股份,對價約爲現金135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約8639萬元)。

有比特礦業內部人士曾告訴記者,公司快速建好自己的四川標杆型水電礦場,對“礦機”的管理加以基礎保障。

2月,比特礦業斥資約5520萬元人民幣購買5900臺比特幣挖礦機,當月中旬又收購了礦池業務。隨後,這家擁有二十年曆史的彩票公司宣佈正式改名爲“比特礦業”,股票代碼將變更爲“BTCM”,官網簡介也變成了“致力於成爲全球領先的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企業”。

2月23日,比特礦業宣佈,完成2300萬美元定向增發獲得超356枚比特幣。26日,比特礦業再次宣佈以對價約人民幣3130萬元(約合490萬美元)購買1923臺比特幣S17現貨礦機。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投入已經遠超過比特礦業過去五年淨收入總和。

比特礦業今年4月發佈的年度報告顯示,2016~2020年,比特礦業淨收入(Net revenue)分別約爲人民幣525萬元、7185萬元、1.26億元、3969萬元、2182萬元。

除此之外,比特礦業還於今年4月宣佈,與蜜蜂計算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東簽訂了一項股份置換協議,以總價值1億美元的A類普通股爲對價收購“礦機”製造商蜜蜂計算。

遇上政策收嚴

比特礦業也曾在4月份發佈的年報中揭示過虛擬貨幣相關風險,比如中國未來可能採取嚴格限制“挖礦”的監管行動。但是,國內對於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來得更快。

5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公告,爲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部署要求,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充分發揮羣衆監督保障作用,完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情況舉報渠道,特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

5月21日,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金融領域重點工作時指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爲,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5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表示,按照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關於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爲的部署要求,嚴格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進一步清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爲,強化打擊懲戒力度,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維護市場秩序、大數據行業環境及防範金融風險,組織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爲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

同在25日,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下發《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6月9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立即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爲企業進行停產整頓的通知》。同日,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下發《關於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

同在6月初,中國銀保監會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正局級監事陳偉鋼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國內的挖礦仍難以完全禁止,這次主要針對企業挖礦行爲。可以通過收入與支出端的財務審計實現管控,如企業挖礦最終一定會體現爲營收、利潤增值,如果一部分利潤屬於挖礦得來,可以不允許企業入賬,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封堵企業的挖礦行爲。”

尋求出海風險仍大

雖然比特礦業暫時並未回應記者若政策進一步收嚴將會作出怎樣的預案等相關問題,礦機出海或將成爲其新一步選擇。

根據其在官網發佈的信息可以看到,自5月底以來比特礦業斥巨資在海外籌建礦場,包括計劃投入總金額6000萬元人民幣(約合 933萬美元),與一家哈薩克斯坦公司共同建設礦場,擬投入總金額2574萬美元與合作方在美國得克薩斯州共同投資建設礦場,以及計劃投資超過900萬美元與兩家哈薩克斯坦公司建設“挖礦”相關設施。

目前,出海是否是個好選擇?

全聯併購公會信用管理專委會專家安光勇表示:“考慮到全球各個國家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態度,以及目前越來越重視的碳排放等,出海或最多隻是一個臨時的避風港而已。”

安光勇認爲,國內礦機出海仍然面臨與國內相似的不確定性風險,在當前全球碳排放限制趨勢下,難以確保政府監管甚至有一天禁止挖礦。再者,運送龐大沉重的“礦機”出海還需要解決通關、物流以及受疫情影響帶來的隔離等等問題。

安光勇進一步向記者解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缺乏貨幣所必須具備的穩定性,既未與任何實物(黃金等)掛鉤,也未有政府的信用擔保。整個行業風雨飄搖。原本在虛擬貨幣行業以及產業鏈中的企業得有承擔投資損失的心理準備。

有行業人士告訴記者,美國絕大多數地區對挖礦收取的是一般企業增值稅。“合規性仍無明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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