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主义”让人苦不堪言、深恶痛绝,但却由来已久,主要是因为在不少干部心中,“必要留痕”与“痕迹主义”的边界长期以来模糊不清。

工作中必要的留痕是需要的,因此痕迹管理、痕迹检查成为巡视、巡察、督察等监督中的一种常用手段。但纯粹是为了应付检查的那些开会、纪要、发文、美篇、拍照,真的是毫无必要、徒费精力。

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痕迹主义”是否严重,要从监督方式和问责标准上找一找对应。比如在具体的监督问责中,有的工作人员自己可能并不清楚“必要留痕”与“痕迹主义”的边界在哪里;有的虽然清楚边界,但觉得痕迹检查简单省事、考察实绩太费功夫;还有的甚至认为,只要没留痕迹,就是没抓落实……不精准监督问责的压力传导结果,必然是“痕迹主义”这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变种”禁而不绝。

对此,省委旗帜鲜明提出“要创新督查考核方式方法,强化工作实效考核,防止督查考核中的‘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并要求对坚持“必要留痕”、不搞“痕迹主义”的操作问题进行研究。

其实,清单式管理,是治理能力和水平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相匹配的一种表现,也应成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的一种习惯。在痕迹管理这个问题上,不要似是而非的裁量,而要简便易懂的标准,最好形成清单式管理,对广大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创业是大有裨益的。(三人的路)本文为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原创评论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和来源。南海网评论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欢迎广大评论员积极投稿。责任编辑:林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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