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存款利率定價改革“小步慢走”,促銀行降負債成本

業內人士認爲,該政策應更多屬於機制的理順,屬於“小步慢走”的漸進式改革,會對部分負債業務定價形成影響,但主要銀行存款利率水平大體穩定,不宜做出將其視爲“降息”的過度解讀。

繼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後,存款市場也迎重大變化。

6月21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下稱“利率自律機制”)發佈消息稱,優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確定方式,將原由存款基準利率一定倍數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爲在存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加上一定基點確定。

這意味着,銀行存款利率的定價方式,將由之前的“基準利率×倍數”改爲“基準利率+基點”。至於具體調整的方式,目前尚未公佈。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對於不同類型的銀行,加點上限有不同規定,且不同區域監管對加點的要求也不一樣。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定價方式的轉變一定程度上將利於銀行降低負債成本。不過,光大證券研究所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峯提到,該政策應更多屬於機制的理順,屬於“小步慢走”的漸進式改革,會對部分負債業務定價形成影響,但主要銀行存款利率水平大體穩定,不宜做出將其視爲“降息”的過度解讀。

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也稱,存款利率定價機制改革主要是定價方法的切換,可能是向貸款定價方式對齊。改革本身的信號意義大於實際影響,屬於改革降成本。本次改革限制或壓減加點幅度,有利於存款利率下行,進一步促進降成本。

金融機構有序推進利率調整

基於上述新政策,當前金融機構正有序推進相關產品的利率調整。

根據利率自律機制的消息,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施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內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額存單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長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同時,各金融機構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內,與存款人自主協商確定存款實際執行利率,存款實際執行利率並不一定會有大的變化。

第一財經從上海地區某股份行客戶經理處獲悉,該行大額存單利率在6月21日已經調整,以前20萬元起3年期的是3.85%,目前改爲了3.55%,1年期限的爲2.28%;另外一家股份行20萬元起3年期大額存單利率也有下調,從3.85%下降到了3.45%;某大行20萬元起的1年期大額存單利率則從2.25%下調到了2.1%。

與此同時,也有銀行表示正在等待通知。“目前只有個別產品有掛牌利率,其他的具體怎麼調整還沒定下來,我們也在等通知,要過幾天再確認。”上海地區某大行客戶經理對第一記者說。

某城商行分行行長助理也對第一財經稱:“存款利率具體怎麼調整,加點怎麼確定,還在等通知,各地監管對於加點的要求不一樣,一般以省同業公約爲定,我們是按照屬地管理要求來。”

第一財經獨家瞭解到,在當前政策基礎上,目前華東某地區可能實施的方案是將商業銀行分爲三類,一類爲工、農、中、建四大行;一類爲政策性銀行、郵儲銀行、股份行和上市城商行;一類爲其他類型金融機構。

其中,對於四大行,活期存款利率上限爲按照央行基準利率上浮10BP(基點);定期存款、協定存款以及通知存款的利率上限爲央行基準利率上浮40BP,大額存單的利率上限爲央行基準利率上浮60BP。

另外,對於包括股份行在內的第二類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上限爲央行基準上浮15BP;定期存款、協定存款、通知存款的利率上限爲央行基準上浮55BP;大額存單的利率上限爲同檔期央行基準利率上浮80BP。對於其他類型金融機構,則分別上浮15BP、65BP和80BP。

另根據此前報道,某西部省聯社下發的相關通知爲,四大國有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基點上限分別爲10BP、50BP、60BP,國有四大行之外的銀行基點上限分別爲20BP、75BP、80BP。

“按照新的政策,實際上會造成兩個結果,即銀行一年以內的存款利率收益會上升,一年以上的存款收益會下降,包括結構性存款,進而使得存款整體付息率下降,降低存款融資的成本。”某大行分行副行長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這也是業內的共識,即通過存款端的改革進一步促進成本的降低。“整體而言,此次定價改革基調與原來差不多,主要是起到一個政策指導作用,通過銀行同業指導的方式來降低成本。”前述大行分行副行長稱,從三年期以上的產品利率看,股份銀行基本比國有大行多50個BP左右,三年期以下的則比較接近。

商業銀行短期存款佔比大,長期存款佔比小,四大行的存款規模在全部上市銀行中佔比過半。明明認爲,一方面,此前四大行基於渠道優勢和一直以來構建的公信力成爲很多儲戶的首選,但是調整了利率上限後,四大行的存款收益被壓縮,很有可能導致居民存款轉向收益更高的中小銀行,未來高利率的小行吸收存款比重可能變多;另一方面,由於長端存款利率的下降比較明顯,銀行長期負債的佔比也可能降低,不僅會影響負債的穩定性,也會削弱存款基準利率改革對於銀行負債成本降低的效果。

利率下調並不等同於“降息”

定價新政策出臺後,對於部分利率的下調,有市場人士理解爲“降息”,引起熱議。

對此,王一峯對記者稱,該政策應更多屬於機制的理順,屬於“小步慢走”的漸進式改革,會對部分負債業務定價形成影響,但主要銀行存款利率水平大體穩定,不宜做出將其視爲“降息”的過度解讀。

利率自律機制在文中也表示,新方案實施後,金融機構無需大幅調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佔比也較小,總體看對金融機構和存款人的影響都不大。

“同時,新方案消除了槓桿效應,長短期存款利率之間的利差將有所縮窄,有利於引導銀行存款迴歸合理的期限結構。此外,新方案同步調整了中小銀行和國有銀行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二者之間仍存在合理利差,有利於維持目前相對均衡的市場競爭環境。”利率自律機制提到。

具體來看,存款定價新政之下,一年以內的定存利率上限將有所上調,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上限將有所下調。招商證券首席銀行業分析師廖志明對第一財經稱,綜合考慮量、價和結構因素,預計新政可帶來的負債成本率的降幅在10BP以內,幅度不大。

“中長期限定存利率上限下調,利於降低銀行負債成本,利於息差改善,不過,預計新政目標在於通過降低銀行存款成本來保持貸款利率低位穩定,對息差的改善作用有限。”廖志明說。

數據顯示,我國一季度新發放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票據融資加權平均利率和個人住房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環比上漲0.07%、0.02%、0.42%和0.03%,反映了貸款利率的回升趨勢。

因此,明明表示:“要進一步降成本需要進一步寬鬆引導,但是央行面臨的環境是經濟已經處於疫情後較好的水平,通脹仍然居於高位,這都制約了貨幣政策的量價寬鬆,也是央行選擇存款利率定價改革的原因之一。”

王一峯也對第一財經稱,從服務實體經濟和防範金融風險兩個矛盾點上看,有效控制銀行體系負債成本是實現兩者統一的落腳點,也是今後一個時期負債管理的主要思路。從而實現在較好服務實體經濟的基礎上,能夠讓銀行體系留足資源逐步化解風險,實現“促讓利”與“控風險”的統一。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第一財經表示,此次改革進一步明確存款利率上浮上限並通過引導中長期存款利率下降,有助於約束中小銀行和大型銀行分支機構對存款的不理性競爭行爲,克服負債業務“規模情結”和“速度衝動”,增強發展的穩健性和可持續性,更好地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減少短期存款與中長期存款之間的“價差”,也有利於減少套利行爲,使銀行存款期限結構更加合理。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研究員張瑜還發文稱,基準利率爲錨保證了存款基準利率的壓艙石作用,加點形式定上限有利於存款利率跟隨貸款利率小步跟進(對比之下基準利率×倍數法下長端利率調整幅度過大),是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溫和一步。

而對於銀行來說,有觀點分析,存款定價新政或加劇一般存款脫媒。這是因爲,“存款定價新政降低了中長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上限,將降低其吸引力。”廖志明表示,如此一來,資金或流向貨幣基金、銀行理財、股票資管產品等,加劇一般存款脫媒。

明明則表示,銀行和非銀之間的競爭格局也會變化,利率下降後,“存款搬家”現象大概率進一步加重,居民和企業會將存款轉爲其他安全性尚可但收益相對更高的金融資產,銀行可能被動增加非銀負債,使得銀行負債成本還會面臨更大的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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