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韓國前釜山市長性騷擾案一審,檢方求判7年

[環球時報記者 李文]韓國釜山地方法院21日對前釜山市長吳巨敦性騷擾案進行一審,檢方請求法庭判處吳巨敦有期徒刑7年。

韓國檢方將此案定義爲“權力型性犯罪”。據韓聯社21日報道,韓國檢方表示,認定吳巨敦涉嫌強行猥褻、強行猥褻未遂、強行猥褻致傷和誣告4罪名成立。考慮到吳巨敦引咎辭職導致釜山市出現施政空白長達1年之久,因補選而勞民傷財,受害者至今未能恢復正常生活,請求法庭判處吳巨敦有期徒刑7年,以及進修性暴力治療課程、公開其個人信息、5年內禁止在兒童青少年相關設施及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

吳巨敦2018年6月競選釜山市長並當選。同年11月他涉嫌猥褻釜山市政府職員A某,12月企圖再次猥褻未遂。吳巨敦還涉嫌去年4月強行猥褻職員B某致其受傷,以及誣告視頻網站博主。同月23日,他就涉嫌性騷擾女職員一事致歉並辭去市長一職。本案一審將於本月29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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