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辦案檢察官在查看案卷材料。

▲2019年5月1日,胡某在村中一處空置民房中製成了第一批糊狀冰毒,共5000多克,分裝在3只燒杯裏。當他準備將這些冰毒轉移到自家住房進行深加工時,被公安機關查獲。

一個在案卷中僅出現過一次的“人名”,檢察官發現後窮追不捨,最終一起販賣冰毒的罪惡交易浮出水面。

近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對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的被告人皮某販賣、運輸毒品案件作出判決,皮某因販賣、運輸冰毒被判刑。判決後,被告人未上訴。

2019年8月,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在審查起訴皮某涉嫌販賣、運輸毒品案時發現,2018年,胡某、胡某某、王某聯繫身在緬甸的皮某購買毒品。同年8月,皮某通知胡某等三人,毒品已由韓某運至重慶。毒販們完成交易後,被早已掌握線索的公安民警一網打盡,當場搜出冰毒。2019年4月,皮某在緬甸落網。

該案由該院檢察官王美玉承辦。審查證據材料時,王美玉從偵查機關對皮某的訊問筆錄中發現了疑點:“當時偵查機關訊問皮某是否認識王文進(化名,另案處理),雖然皮某予以否認,但王文進這個人名的突然出現,讓我意識到其中或有隱情,這可能是一條新線索。”

爲此,她聯繫辦案民警,追問當時訊問筆錄中出現的王文進到底是何來歷。一問才知道,原來偵查機關也在懷疑皮某是王文進的上家。

王美玉從偵查機關獲悉,早在2019年3月,王文進就在尋找上家購買毒品。之後,他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叫“老皮”的人。不久,“老皮”通知王文進,說從雲南發了一個“快遞”給他。3月27日,收貨人張某、李某從快遞處拿到“快件”後,在某酒店交給了王文進。警方當場從這個快遞紙箱中搜出了冰毒。

“被捕後的王文進拒不認罪,咬定自己只認識‘老皮’和負責接待他的朋友,對紙箱中的毒品毫不知情。”辦案民警介紹說,“王文進提到的這個‘老皮’,不僅頻繁更換聯繫方式,與王文進的交談內容也十分隱晦。因爲當時‘老皮’還在逃,因此要認定其販毒的行爲缺乏相關證據。”

在瞭解王文進的詳細情況後,王美玉閃出一個念頭,涉案的皮某與王文進口中的提到的“老皮”會不會是同一人?她立即與辦案民警溝通,要求調取王文進的通話記錄、轉賬憑證、微信聊天等相關書證。

“拿到二人的通話證據後,我反覆聽了王文進與‘老皮’所有的語音記錄,終於發現了疑點。”隨後,王美玉建議辦案民警再一次對上述材料進行詳細偵查比對,果不其然,沿着這條思路,金額、毒品數量、送貨人外形特徵、物流信息等關鍵交易信息都一一呈現,二人交易毒品的事實愈發明朗。

2020年1月,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偵查機關發出繼續偵查函,並建議偵查機關對王、皮二人的聯繫語音進行聲紋鑑定。最終,鎖定皮某與“老皮”就是同一人。2020年7月,該院追加指控了皮某運輸、販賣冰毒犯罪事實。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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