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财快评:多家机构被约谈,切断炒币资金支付链路“责任到人”

作者:缪因知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其既是货币和支付领域的主管部门,也是2017年成立的部际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融委)的办公室所在单位,负责协调金融监管政策和其他相关金融政策。 

此番人民银行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的意义,不在于对这些机构的具体业务范围的干预,而是从金融安全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着力。5月21日的国务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体会议已经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此次约谈则强化了银行和支付机构戒绝虚拟币交易炒作的义务。 

最近几个月,比特币交易价格的大起大落惊心动魄。而比特币之外,还有不少更不靠谱的虚拟币甚至纯属欺诈的“空气币”。虚拟币交易炒作的风气一方面扰乱了经济金融正常秩序,另一方面,其匿名、去中心的属性又滋生了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故而成为了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 

我国一向不承认虚拟币的货币属性,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上述部委再加上网信办、工商总局又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不过,虽然有了相关规则,以前也不是完全不存在“法不责众”的问题。而这次国内大部分头部银行和支付机构被点名约谈,清楚地说明了下一阶段责任必须“落实到人”。银行和支付机构将需要严格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的各个环节都需要注意有无为虚拟币交易炒作提供帮助的可能性,如交易充值、提现、购买或销售交易充值码。机构不仅不能明知故犯,还被要求通过全面排查发现、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从而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这个不得配合交易的“黑名单”必然会越来越充实。 

当然,不同的银行和支付机构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的步伐可能还会存在参差。从发展的动态角度看,基础条件好、办事决心大的机构,可以有效地通过进一步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但即便只是为了满足现行监管要求,机构也需要通过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不管技术面的落实程度如何,在法律面,银行和支付机构釜底抽薪,从金融基础设施层面切断对虚拟币炒作交易之支持的义务,已经很明显了。

而且,由于虚拟币内在的币值不稳定性,“虚拟币交易炒作”和“虚拟币交易”没有明显的区别,所以虚拟币交易在国内整体上受到高度严格的管制乃至实质取缔,亦是大势所趋。近期,在四川、青海、内蒙古、新疆、云南等地对比特币“挖矿”工厂断电式清理,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等的暴跌,也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在虚拟币交易的合法资金支付链路和生产渠道双双被切断的背景下,投资者以后想从事虚拟币的交易,可能基本上只得以地下的、缺乏法律保障的方式进行,交易成本更高、合规风险更大,因此,破除幻想特别是借此暴富的奢望,尽早退出、远离币圈,实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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