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2日電(記者於佳欣)商務部等4部門22日發佈公告,將4款已在國內獲批附條件上市的疫苗列入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冠疫苗產品清單,並表示支持列入清單的中國疫苗生產企業以自營方式組織出口,清單將根據國家藥監局審批上市情況適時動態調整。

爲進一步支持各國抗擊疫情、全面擴大疫苗國際合作,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發佈《關於公佈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清單的公告》。其中,國藥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興中維公司、康希諾公司、國藥中生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的4款疫苗被列入清單。

商務部外貿司司長李興乾說,此次列入清單的4款疫苗均已在國內獲批附條件上市,其中國藥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興中維公司的兩款疫苗已列入世衛組織緊急使用清單。上述疫苗產品已在中國國內大規模接種,並在全球上百個國家獲批使用。該清單也將根據國家藥監局審批上市情況適時動態調整。

李興乾說,中國政府發佈可供對外出口的疫苗產品清單,是彰顯中國疫苗全球公共產品屬性、促進國際抗疫合作的有力舉措。

“爲確保疫苗產品質量與安全,提高貿易效率,我們支持列入清單的中國疫苗生產企業以自營方式組織出口,集中精力增加產品供應、穩定市場預期,讓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都能用得上、用得起疫苗。”李興乾說,同時將一如既往支持中國疫苗生產企業與世衛組織“新冠疫苗實施計劃”加強合作,支持對外開展疫苗聯合研發與合作生產。

李興乾表示,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爲各國從中國採購疫苗提供支持和協助,以實際行動助力疫苗成爲全球公共產品、助力全球早日戰勝疫情、推動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據悉,“新冠疫苗實施計劃”是包括世衛組織在內的多個國際合作機制和機構共同發起的一項計劃,旨在促進疫苗公平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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