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二審孫楊案落槌前兩天,有一位曾和孫楊競爭過的對手,達成了個人奇蹟,他就是突尼斯選手邁盧利。他再次獲得了公開水域男子十公里的奧運資格,將連續第六次參加奧運會,現在的他已經37歲。

長距離的耐力項目,對選手的年齡限制要低了很多,尤其是近乎野外極限之類的項目。37歲殺入奧運會正賽圈,其實挺正常。公開水域男子十公里賽進入奧運會也就三屆,但出來的獎牌獲得者裏有兩位,歲數已經相當大了。

德國選手魯爾茨,1979年11月出生,在他接近33週歲的時候,拿下了倫敦奧運會男子十公里亞軍。2013年世錦賽,33歲多的魯爾茨,繼續爆發,拿下5公里季軍,10公里亞軍,25公里冠軍,成就一段非凡傳奇。希臘選手吉安尼奧蒂斯,更是在36歲多的絕對高齡,獲得16年裏約奧運會男子十公里亞軍。

這對孫楊難道不應該是一種啓示?孫楊到了巴黎奧運會,歲數也只有32歲多。孫楊早年巔峯期就是800自和1500自的世界冠軍,換到公開水域,連轉行都不算,頂多是距離拉長,從室外靜水換到室外天然湖泊。

最最重要的是,天賦超羣的孫楊本人,最早就是遊公開水域出道的。

做出以上的推測,大前提就是孫楊的200自和400自,還是很依賴歲數的。就算堅持到了巴黎奧運,孫楊再創奇蹟的幾率很小。換到公開水域男子十公里,興許是一條相對近的、出成績的捷徑。奧運會公開水域的獎牌,絕不因項目冷門而有所貶值,何況是孫楊爭取而來的。

(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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