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承包费终于收到了!”近日,山东省邹平市检察院干警与该市法院干警一同前往辖区黄山街道某村,向第一批32户村民发放土地承包费及退还诉讼费。

2018年8月,该村部分村民将土地流转承包给宋某某耕种。2019年8月,因受台风影响粮食歉收,双方就承包费发生纠纷,多户村民将宋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支付承包费、解除承包合同并获支持。宋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在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邹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不予支持监督申请。但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检察官挨家挨户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就执行问题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

本报记者郭树合通讯员张烽摄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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